此人身材细高,边走边动作,似乎是在系腰带,郑哲本来没注意他,可发现那男的过去后,两边人的人开始让道,郑哲就多看了一眼。
要么怎么说有些人的气质是天生的,他走向杀戮,却完全不像是去送死,他像个猎豹一样,步子轻快,不急不躁,然而揪住光头的时候却是行疾如风,两个人乍一看有点像是情侣拥抱的姿势,青褂子的白指头扣住光头的后颈,往自己肩膀上一摁,脱枪拔刀几乎是瞬间的事,待郑哲看清时,已经是完事了。
一把长刀穿胸透骨,生生挫断了光头的下肋,刀尖儿透背而出,却没有停的意思,又直接没入了巷子里的砖墙,将人钉在墙面。
郑哲看的毛骨悚然,他是混过的,他明白这不是狠辣,这是要命,动手狠的人他不是没见过,动手要命他从没见过。
如果他见过估计也没命了。
他不知道他刚刚经历本市的大事件了,他只是趴在方向盘上,饶有兴致的观看了一场久违了的江湖斗殴,他以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