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会嫌弃你的。”
戈卿知道亨利要开始把话说清楚了,忍不住又是一个叹息,低声说道,“我连我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实,你要我怎麽坦白地告诉你呢?”
“那为什麽禹城会知道?”
如果有手,戈卿很想敲敲自己的脑袋,再敲敲亨利的脑袋,其中的原由错综复杂,连他自己的快搞不清楚了,千言万语只用一句话来归类,“那人很怪,他可以读懂每个人的过去和想法,或许我这样说你可能不信,但事实就是如此。”
亨利浅笑,伸出大掌摸摸戈卿的头,“我连你的重生都信了,又怎麽不会信禹城的特异功能呢?”下过雨後的冬天很冷,他从後座上取了一块毯子覆在戈卿身上後,又把车内的暖气开到最大,直到戈卿舒服地忍不住发出‘哼哼’声。
“戈卿哥哥你还真的变成一只大猫了?”亨利忍不住笑出声音,然後打档,把车子开出去,“我们去吃饭好不好?你想吃什麽?”
戈卿耸耸肩,“随便就好。”他自认是粗人,吃什麽都不要紧,最重要是吃得饱,不过他说完随便後想了想,还是决定补充道,“一定要有肉。”
豹子是肉食动物大家都知道,他曾经有一天吃肉吃腻了想要转吃素,结果当晚胃疼得不行,连走都走不动,感觉肚子里的菜都在打群架,难受地让他直哀嚎,所以从此他每一顿都要肉,哪怕只有一块肉也好。
果然,到了餐厅,戈卿叫了一桌子的肉,他特意要了间包厢,用以躲避众人看见一只花豹出现在餐厅後的惊异,戈卿吃了几天兽医院提供的水煮鸡胸肉,嘴巴早就淡得快要感觉不到任何味道了,一看见红烧牛肉碰上桌子,琥珀色的眼睛立刻浮现精光,尾巴不由自主地左右摆动。
亨利见了,立刻把整盘红烧牛肉放在戈卿倾身能及的地方,温柔地说道,“吃吧!吃吧!不够我再叫。”戈卿听了,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饥饿的感觉却让他理不了这麽多,低下头打算吃个痛快!
仿佛看著戈卿吃就能让他感到满足,亨利碰也不碰筷子,轻轻地靠在椅背上,右手晃著鲜红欲滴的红酒,喃喃著说道,“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
戈卿顿了一下手上的动作,把口中的肉优雅地吞下後,低声说道,“当然记得,那是你还只是个瘦瘦小小的豆芽菜……”想及亨利以前瘦弱的模样,戈卿忍不住一阵心疼。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刚升做副大组长,风光无限,是龙门最年轻的组长,很多手下跟前跟後,意气风发。那时你带著我,也是来到这家餐厅,你叫了一桌子的菜肴给我吃,那是我人生所吃的第一桌好菜,我永远都记得。”说著说著,亨利的眼眶忍不住涌上了淡淡的水汽。
(10鲜币)70 你是我的戈卿哥哥?【h】
戈卿吃著吃著,觉得嘴里的红烧牛肉越来越不是滋味,只得暂停手上的动作,绕过桌子,踩著亨利的膝盖舔舔亨利泛红的眼眶,“没事没事,一切都过去了。”
亨利把酒杯放下,珍而重之地捧住戈卿的头,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我们是不是还是好像以前一样?”
戈卿点头,如果他还是人,现在他的眼眶一定也是红红的,“我们从来都不曾变过,真的。”他把头低下,蹭蹭亨利的小腹,亨利感动地拥紧他,心里涌现难以言喻的感受,这是多麽珍贵的失而复得?!
经历这麽多,痛苦这麽久,才发现最珍惜、最思念的人现在就在自己身边,他不曾离开,只是比以往沈默,这样更让他心疼难过,亨利加大力道地抱紧戈卿,仿佛要把他揉进血肉里一般,用行动来告诉他:没关系,我现在已经长大,我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现在就换我来保护你。
吃完饭後,亨利就载著戈卿回家,他们之前的家已经被炸得粉碎,早就不能住人,所以亨利从他的房地财产里选了一栋离这里较近的别墅住了下来,装潢和家具摆设仍然是他父亲喜欢的大气奢华风格,在水晶灯的映照下隐泛冰冷华贵的冷光,亨利却对这种风格厌恶至极,不过在下一栋房子装修好之前,他只好将就著住下。
瞅见亨利略带嫌弃的脸色,戈卿无奈道,“你现在厌恶的一切都是龙门曾经辉煌过的历史和精华。”
亨利听了,自信满满地仰头,“龙门的辉煌从来都不是‘曾经’,我会带领它走向下一个辉煌。”说完,亨利还甩甩自己金黄色的头发,朝戈卿露出一抹志得意满的笑意。
戈卿点首,踏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扭头对亨利说道,“那麽踏上辉煌之前能不能容我洗一个澡呢?”在兽医院待了几天,戈卿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刺鼻的药水味道,闻著就觉得很晦气。
“我来帮忙!”听戈卿这麽说,亨利立刻冲上楼不顾戈卿的拒绝加强力反对,连拖带扯地把戈卿拉入浴室里,“害什麽臊吗?又不是没有给你洗过,告诉我你全身上下我哪里没有摸过了?”
戈卿无奈,任亨利把温水淋了它全身,亨利之前的确没少给他洗,不过当时他只是装作一只很普通的大猫在被主人洗澡而已,和现在哪有得比呢?不过既然亨利想要给他洗澡,他就只有乖乖给他洗的份而已。
薰衣草的气息弥漫著整个浴室,淡淡的幽香让人忍不住沈醉其中,戈卿渐渐地放松心神,全然没有留意亨利那徐徐往下的手,直至亨利一把抓住了他的分身,他耐不住诱惑地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