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怪我在那次床-第之欢后……那么久都没……?”他柔声问道,说到难以启齿处,脸颊绯红,他紧张地交握双手,样子因紧张而十分可爱。
这些日子,每当闲下来,伯格斯统一直都在考虑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他们都深深眷恋着彼此,却又都需要一个出口,或是得到一个讯息。显然,自己作为上位者,更应该选择主动。
在伯格斯统看来,约翰沉静稳重的外表下,是绝不输于自己的天赋与睿智。只是他的性格内敛,并不愿意过多的表达与自己相同的见地,他总是把风头让给自己,而他本人则永远站在聚光灯永远照不到的地方。但每当自己出现任何闪失,第一个出来支撑局面的却往往是他,最沉重的担子他的分担也往往多过于自己。还有什么,比有这样一个与自己默契且十分优秀的男人默默守护着自己,更叫人心安?他又怎么不会在潜移默化之下,慢慢向他敞开心房?
除此之外,约翰长得也很帅。
并不是叫人一见惊艳的帅气。初见之下,约翰并不引人注目。犹如品茗一般,他的英俊是需要慢慢品味的。沉静稳重的气质,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