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那么重的伤,未曾想到还有醒着活过来的那一日,她们嘲笑我命贱,只有贱命的人才能苟且偷生,也只有这种人,才可死皮赖脸的不肯死去,活在世间,从头到尾变成一出笑话,除了供世人谈论取笑别无它用。
亲眼看见长门宫外来了几个太监,蓝色袍子,黑色靴子,太监的脸色总是惨白,就象我一般,大病初愈。
那时我倚在矮墙边晒太阳,身上的伤口结痂,痒的让人抓狂,可却又不能去挠,沉香怕我留下更多伤疤,更怕伤口再次溃烂恶化。
他们是奉德妃的懿旨而来,德妃生辰,又逢新喜,普天同贺,连这等被世人唾弃的长门宫竟然也能有幸得福,沾得一些福泽。木盘里的是一盘寿桃,一碗肉,一条鱼,余妃跪谢,恭敬接过那些东西,像是得到无限荣光。
小太监利落送好东西,跟着打头的老太监准备出去,走到墙边才看见我,那老太监瞥了我一眼,尖声细气的念叨,嫌弃极了:“这贱妇竟然还活着。”
小太监跟着瞥了我一眼,随即收回目光:“公公这边走。”两人念念叨叨,不知再说些什么,一前一后离去。
接了东西的余妃带着其他人欢天喜地的进到房间里去,我依旧倚在墙角,忍受从身体里不可抑止往外涌的痒意,生生忍下,连头皮都跟着麻。
“把这点糠米喝下去吧,你再忍忍,等到过几天结痂自动褪去就好了,千万别自己挠。”
我抬眼,看着沉香递过来的破碗,轻声开口:“沉香,你是李哲的人吗?”
沉香一怔,碗歪了歪,洒出一些汤水,她急急道:“妹妹多想了不是,快喝汤水。”
见我不接,沉香顿了顿:“妹妹当真多想了,我若是皇上的人,岂能呆在这里,早就放出去享福去了。”
我收回眼,接过破碗,看见浑浊的汤水里只有极少的糠米沉在碗底,还有混有泥沙,一些稻壳浮在水面。
“沉香,你不必怕我不吃东西,作践自己,不管你是谁的人,出于什么目的,于我来说,都已经没有差别。”
沉香笑了笑:“这样才对,人就只有这么一条命,死了就没了,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只要活着总有盼头。”
“盼头?如果还真的有的话。”我抬手,把那一碗难以下咽的汤水倒入口中,使劲吞咽。喉咙已经习惯,不再感到尖锐刺感,不再觉得难以下咽,取而代之的是习以为常的适应。
人是多么擅于改变的动物,可做得娇贵的金枝玉叶,也可做得卑微的阶下之囚,待到连时间都快要将这个暗淡无光的角落遗忘,我们就变成另外一个人。
人生在那个戛然而止的断点被一分为二,只是眨眼的瞬间,从前那些荣华富贵,世人艳羡就真的成了过往云烟,像是前生前世的记忆,减慢模糊,到最后,连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些浮光幻影,是不是曾真的出现在我的人生之中,或者,只是一段绮丽绚烂的剧段,被传唱过,幻想过,它其实并不真实存在。
时间如水,流过长门宫,连痕迹都不曾落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春去冬来,这里与世隔绝,仿佛一块异世之地,我们活在他人的世间之外。
我每日都会坐在矮墙边,用那块粗糙的大石磨那块曾被我握在掌间,将我的手掌伤的无完肤的三角瓷片,原本锋利的尖角愈发尖锐,仿如匕首,而它的侧面却磨得圆滑,握在手里再也伤不到我半分。
它不再是利器,它是武器,用来对付那些敌人,我坚信,总有一日,我用的上这东西。
余妃一如既往的想尽办法折磨我,她不需我死,只有我活着,她才能达到她目的,而最近,动作似乎更频繁了些,那是在一个令她慌乱的消息传进来之后的事。
只要这个王朝不倒,长门宫便永在,我们可赖活,总好过死。原是很多人都不愿意死,能死的,早就受不起这些折磨,宁愿玉碎,而活下来的人便是执着要活到最后一刻。
就是因为要活着,才会生出恐惧,所有动摇和不安分都是折磨,让绝望中的这些女人面临更到底的绝望,那便是死亡。
这么多岁月轮转,从祈望到破灭,从忍耐到放弃,从偏执到隐忍,我始终没有等到那个来救我的人,他像个遥远不可及的寒星,总是引着我往前,却永远不会达到那个终点,就在我认为尘埃落定之际,我等到了另一个消息,风云涌动,大势有变。
传
所谓朝代,就如情路,有峰回路转,便有柳暗花明,终而回天乏术。
从前读书时候,父亲谈及此总与哥哥论上几句道理,哥哥那翩翩风姿,展眉浅笑的样子我仍旧记忆犹新。那时儿郎英姿飒爽,那时踌躇满志,也只有那时,方才是我最幸福而安逸的时光。
我常偷懒,不喜做女红,常常让婢女代劳,画画弹琴也不擅籍,来者不拒。可惜,父亲不需一个精通兵法国策的女儿,李哲也不需一个胸怀大志的妃嫔。
女子本就该衣裳靓丽,绣花扑蝶,无才,却不见得就有德,只是可衬得男人满腹经纶,才华横溢。
而由始至终,从父亲到李哲,我之于他们的用处,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一些女子的青春韶华和新鲜身体,至于学识,便是最无足轻重的多余。
而如今,青春不再,连身体也满目疮痍,我看着自己掌纹凌乱,合着横七竖八的伤疤,其中道最深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