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动员人力数以万计,所历3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的海外资讯整体上并未超出元代华商所知。
3.航海技术和造船业的发展
宋元时期,中国造船业异军突起,所造船舶规模大,数量多。大型中国海舶载重达10000~12000石(500~600吨),同时还可搭载500~600人。中型海舶载重2000~4000石(100~200吨),搭载200~300人。[15](p108)宋代出使高丽的神舟,在“长阔、什物、器用、人数,皆三倍于”长10余丈的福建客舟,[16](p891-892)载重约1000吨,其规模与郑和“宝船”不遑多让。1北宋时期将指南针应用于航海是航海史上划时代的事件,使以往的中国帆船沿岸航行发展为跨洋航行。到了南宋时期,指南针成为中国海舶普遍的导航手段。郑和时期的造船技能,似乎并未超越宋元时期的造船业。宋元时期中国航海技术和造船业的发展,一改前朝中外贸易以蕃舶为主的态势。13世纪初,中国拥有印度洋上最好的船舶,所以从阿拉伯人手中夺走了大部分海上贸易,[17](p30)中国帆船成为中外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据元代来华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巴图泰的记载,中国船分大、中、小三种,大船可载上千人,从印度洋去中国者多乘中国船。[18](p490-491)
4.海外华商网络初步形成
宋元中央政府虽然力图管制海外贸易,但仍给予海上私商一定的发展空间。宋元时期,从东北亚的日本、高丽,到东南亚各地和印度沿海各地,乃至波斯湾和东非各港口,都是中国海商所及。中国私商网络,遍及东亚和印度洋水域。印度以东水域的贸易,基本上由中国海商主导。倾国力进行的郑和下西洋,其活动也基本上在宋元海商网络范围内。
5.海外华人聚居地出现
海外华人已开始有自己的集中聚居处,而且规模可观。宋代高丽“王城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19](卷487,高丽传,p14053)泉州商人商于乌爹(今缅甸沿海),因获巨利,“故贩其地者,十去九不还也”。[14](乌爹条,p376)根据泰国编年史记载,泰国华人社会的势力大到与国王共同建造阿瑜陀耶最重要的寺庙越亚伦寺。[20](p165)明初爪哇新村和苏门答腊的旧港各有华人数千家和数千人聚居。海商集团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武装,梁道明为数千家之首,雄视一方。陈祖义为当地华人头目,啸聚数千人马。聚居的华人从事共同或相互联系的职业,即海上贸易及劫掠活动。
6.大规模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形成
宋代以来,南方农业经济的发展,使一大部分人力从农业、手工业中分离出来,成为商人,也提供了可供出口的农产品。唐代以前,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是贵金属和丝绸等奢侈品,贸易规模有限。宋代以来手工业的发展不但使纺织品、瓷器、日用器皿等出口商品能大批量生产,而且大量廉价手工业产品的出口意味着贸易商品从奢侈品过渡到大众消费品为主,从而使大规模商品出口成为可能。到元代,出口的丝织品有绸、缎、绫、罗、绢、纱、绉、纺等品种,棉纺织品有30多种,瓷器有青瓷、白瓷、青花瓷等系列的10多种商品,销往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14](p427-434)中国商品成为东亚、西洋贸易的主要商品。
7.宋元朝廷鼓励海外贸易的政策
两宋时期,中原与西夏、辽、金长期对立,除茶、马互市外,陆路交通几乎断绝,海外贸易地位日趋重要。宋朝竭力鼓励海外贸易。朝廷奖掖海外贸易的措施分两方面:一是招诱蕃商来华贸易,二是鼓励中国商人出海贸易,对贩洋私商卓有成就者甚至奖与官职。朝廷在各通商口岸设置提举市舶司管理和控制海上中外私商贸易,实施征收商税、若干海货专营、接待朝贡、发放出海贸易公引等职能。元初海上贸易制度基本承袭宋代,采取发放公凭船货抽分的制度,“大抵皆因宋旧制而为之法焉”。[21](p2401)
综上所述,宋元时期出现了中国海洋发展史上的第一次机遇。中国拥有世界最好的造船业和航海技术,对海外的认识空前丰富,大规模出口商品的生产基地已经形成,政府重视民间海外贸易。其结果是华商成为中国海外贸易的主角,海外华商网络初步形成,支撑海外华商网络的海外华人聚居地也逐渐出现,中国商人主导了印度洋和东亚的海上贸易。这一海洋发展的态势,丝毫不亚于16世纪前期欧洲人的海外扩张。然而,宋元时期出现中国的海洋发展机遇,被明朝政府的海外政策所扼杀。郑和下西洋即是明初海外政策的组成部分。
从明太祖到明成祖,明代前期的海外政策一脉相承,其核心是朝贡制度和海禁政策。朝贡制度是明代前期对外政治、经济关系的框架,海禁政策是明朝内政的海外延伸。朝贡制度有两个目标,一是制造万邦来朝的盛况,为甫得政权的明朝皇帝增添统治合法性的光彩;二是政府直接掌控对外经济联系,独占海贸之利。海禁政策既是为了扼杀民间海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