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现在林氏一家大饭店的主厨,非常虚心的请教他怎么做菜。
说实话,爷爷的那些徒弟没有一个比他差的。
只不过因为有着血缘关系,两个老人家都比较疼他罢了。
在老人家的眼里,自己的孙子,怎么都是好的。更何况林辰还那么的优秀。
“那小辰你不是要输了。”林母皱了皱眉,在她心里,做饭最好吃的是林爷爷,其次就是自家宝贝儿子。
儿子要输了,心里不好受。
林辰轻笑。输赢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爷爷一定向着他。
有句歌词怎么唱的?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这一会儿,厨房里已经飘出香味了。
林辰鼻子最尖:“蛋炒饭。”
这还真有林爷爷的风格。
反正咱们就做最简单的。
这样胜负立刻分晓。
最简单的是蛋炒饭,最难的也是蛋炒饭,就看你怎么做了。
蛋炒饭可以简单的分为两种。
一种是把鸡蛋和米饭混合起来,让米饭黏这蛋液。
这样下锅翻炒,得到的就是满锅的金黄。
大米独特的香味裹着蛋香,再撒上小葱花,就是一道佳肴。
当然,很多人都喜欢多加一点东西。
比如火红的火腿,比如雪白的鸡肉,比如鲜嫩的胡萝卜,比如碧绿的小青菜,还有金黄的玉米,圆润的豌豆。
喜欢吃什么,就加什么。
到最后乘上来,必定是五彩缤纷的模样。
香气扑鼻,漂亮的菜肴勾得人们口水直流。
拿着勺子舀一勺,还以为自己是舀到了黄金。
可偏偏这黄金一直对着你说:“吃掉我,我很好吃,请快点吃掉我。”
到最最后,人们一定会把所有的米饭全部吃掉,不留一粒。
一种是蛋和饭分开翻炒。
要是技术好的话,也可以把饭炒到金黄。
锅里不仅仅有着米饭,还有蛋。大块的蛋。美味的蛋。香气扑鼻的蛋。
一口咬下去,必定是滑嫩嫩的,带着鸡蛋特有的香味,跑到人们的胃里面去。刺激着人们,再吃一口,再吃一口。
这种诱惑如何拒绝?
人们只会拿起盘子,大快朵颐。
这是鸡蛋的魅力。
还有米饭,粒粒分开,粘着油,黏着蛋,或许还抱着葱花。
米饭适合大块大块的吃,然后细细的嚼。
淀粉和唾液混合,在淀粉酶的催化下,淀粉分解成葡萄糖。
有着甜味的葡萄糖。
那丝丝的甜味,混合着蛋炒饭的香,回味无穷。
当然,还会加上各种各样的蔬菜和肉类。
厨师们仿佛变成了画家,他们集齐了各种各样的颜料,在画布上尽情地绘制自己的图画。
为的是什么?一句好好吃?
是,也不是。
再美的画也要有人来欣赏。再好吃的菜也要有人来品尝。
但画家作画,是必定希望别人鉴赏的。
但厨师做饭,有点时候,只是为了做饭。
如同一株盛开的玫瑰,她盛开,只是因为盛开。
不为迎来蜜蜂传宗接代,不为送给美人换一笑倾城。
既然想开花,那就开了吧!
既然想做饭,那就做了吧!
甄欢做的蛋炒饭是第一种。他捧出的蛋炒饭就像是满盘的黄金,在日光下一闪一闪的。可该死地又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香味。
林爷爷跟在后面,没有什么表情。
但林辰知道,爷爷是满意的。
毕竟,这是他的徒弟,他带着的,最后一个徒弟。
林辰对着甄欢笑了笑,往厨房走去。
他自认为自己的微笑足够阳光而美好,但在甄欢眼里,那是挑衅!
这位可是师傅的宝贝孙子,师傅从小就开始培养他。手艺不可能不好。
再加上师母整天都不忘他。
林辰喜欢寄点小礼物给爷爷奶奶。
林奶奶一收到礼物就开始回忆孙子,一回忆孙子就一定会讲孙子的手艺是多么多么好。
林辰做饭手艺本来就好,被林奶奶自动美化一番,那手艺就好得不要不要的,甚至比林爷爷的手艺好了无数倍。
林辰捧出了一盘蛋炒饭。
闻上去就很想吃的那种。
林爷爷默不作声地吃了一口。
甄欢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他有时候也在自嘲,和一个没有多大关系的人叫什么劲?
但是,他有些好奇也有些不甘。
自己够努力,天赋也不错。
为什么要被林辰压着?
有时候也会幻想,自己或许比林辰厉害呢?
有这个可能吧,虽然可能性不高。
他也告诉过自己,不要太注意功过。带着功利心做的菜,绝对不算完美。
但事实证明,他还是在意的。
他不得不在意呀。
“甄欢做得比较好。”林爷爷笑眯眯地说。
看吧,自己果然比不过林……什么?自己做得比较好?
甄欢没有怀疑师傅的判断,但他怀疑自己的耳朵。
自己做的比较好?
这,怎么可能?
但是,细细一想,也不是不可能的。
幸福来得简直就是猝不及防呀!
他现在只想出去快跑几圈,以消化自己这惊喜的情绪。
林辰微笑着对他说恭喜。
甄欢小心翼翼地看向林辰。
这个青年的表情十分平静,好像对这个结果毫不在意。
果然是他的功利性太重了吗?
甄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