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周翠兰犹豫了一下,突然道:“如果不是瞳瞳太小,我看瞳瞳倒是挺喜欢叔叔的,好像叔叔也挺喜欢瞳瞳,这丫头最近有些奇怪,叔叔没生那丫头的气吧?其实,在我们那里,13岁的女孩子嫁人的情况倒也有,也没什么,就是——”
周翠兰刚说到这里,安铁心里腾的一下,感觉十分别扭,似乎脸都要红了,他深吸了口气,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打断周翠兰的话道:“嫂子,我一直把瞳瞳当女儿一样看待的,你这么说话就过份了。”安铁的脸沉了下来。
周翠兰赶紧分辨着说:“叔叔,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嗯,其实,从法律上讲,瞳瞳和叔叔也没什么关系,父女不父女的就是个态度问题,我是说叔叔如果真的喜欢瞳瞳,不嫌弃我闺女的话,其实你可以等瞳瞳长大——”
“别说了,你的这些想法太荒唐了,
去睡吧,嫂子。”安铁面沉如水地站了起来,摆出了一副送客的姿态。
安铁一发怒,周翠兰脸上阴晴不定地迅速变换着表情,也站了起来,一边往门口走,一边笑着对安铁说:“叔叔别生气啊,我也就是随便说说,你就当我是开个玩笑嘛。我出去了,叔叔早点睡,别生我的气了啊?!”
这周翠兰倒像个没事人似的出去了,安铁却一下子呆立在房门后面,心里五味俱全地翻腾着。周翠兰一走,安铁却一惊,刚才自己有些情绪失控地对周翠兰多半是那种隐藏的心思被人说破的恼羞成怒,这事从周翠兰的嘴里说出来的确显得十分荒唐,可安铁现在已经十分后悔了,后悔刚才自己不该对周翠兰把话说得那么绝。
安铁不是为刚才自己对周翠兰不客气而不安,而是觉得自己那么斩钉绝铁地回绝周翠兰的提议好像不仅虚伪而且虚弱,因为周翠兰的提议,好像似乎就是自己一直隐隐希望,却又不肯承认的,他现在的感觉就是好像把自己心里的火苗用手指硬生生地掐灭,那火苗却一直黏在自己的手指上烧着一样,烧得他的手指一直在痛,一直痛到心里。
“不是的,我不是这么想的,我刚才对周翠兰那么说话是对的,对周翠兰的态度就应该是那样。”安铁又在心里肯定了自己的做法与想法,这个时候,安铁彻底混乱了。安铁颓然坐在电脑桌子前,垂头丧气地把电脑关了,又点上一支烟,慢慢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看着窗外寂静的夜空,相邻的人家大都睡了,零星的几户人家窗户里还有着昏黄的灯光,像一双双暧昧的混乱的眼睛在城市的夜里努力睁着,像安铁现在的眼睛一样,他想看清什么,想想清楚点什么,可是,越想还是越乱。
城市的面孔其实是清晰的,楼是楼,路是路,不清晰的其实是这个城市里人的内心,一个人想要看清别的东西不难,难的是看清自己,一个人要把自己认识清楚需要走过多少艰难的凶险的路途?需要穿过多少城市和城市里数不清的高楼大厦和无穷无尽的街道?也许那个你一直寻找着的失落的自我却一直站在你曾经无数次路过的一个普通平常的街角?
慢慢地,安铁平静了一下,他动作很大的摇了摇头,穿着衣服靠在床沿上,再次点上一支烟的时候,安铁看见自己的床头柜上那个特制的闹钟,闹钟壁上镶嵌的是一幅瞳瞳和安铁的一张合影照片,这是安铁和瞳瞳为数不多的合影照片。
这是一张在搬到这个房子以前和瞳瞳一起照的合影,背景是以前租的那个房子的小区里,那天正好下着雪,安铁去接瞳瞳放学,回到小区后看见小区里银装素裹的非常漂亮,瞳瞳一边在雪地里欢快地奔跑着,一边非要安铁回家拿相机给她拍照。
照片里的瞳瞳还穿着校服,笑容甜美而快乐,就像一个无忧无虑的没有任何烦恼的精灵。安铁的脸上也是满满的笑意,那时的生活简朴充实而快乐,宁静而又美好。
安铁记得,那时候自己总是下班就回家,然后瞳瞳开始做饭,自己就在沙发上百~万\小!说,到了晚上瞳瞳写作业,安铁也开始写作或者百~万\小!说,在安铁写作或者百~万\小!说入迷的时候,经常,瞳瞳会给安铁泡一杯茶,放在安铁的手边,然后勾着头看一会安铁在写什么和看什么书,安铁对瞳瞳笑笑,也不说话,然后瞳瞳也笑笑不说话,然后在安铁身边转悠一会就去写作业去了。
那时的安铁不喝酒了,烟也抽得少,工作认真投入,顺风顺水,生活平静安详,以前那颗总是躁动不安的心一下班就更加躁动不安,整天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游荡,而那时,安铁总是会准时下班,坐着公交车不紧不慢地晃悠回家,然后数着那路公交车沿路的楼房,看着沿途下班回家走进楼道的人们,心里总是感觉很好,从来没有过的很好,安铁记得那些坐公交车的回家的日子好像很少下雨,天总是很晴朗,天边经常有温暖而艳丽的彩霞。
闹钟里安铁和瞳瞳的合影就是那个时期照的,后来瞳瞳把照片拿去在商场一个制作艺术钟表的柜台上做了两个闹钟,瞳瞳的房间里一个,安铁的房间一个。
这两个闹钟已经有两年一直藏在柜子里,什么时候又被瞳瞳翻出来了?刚才进房间的时候,安铁竟然没有发现。
看着闹钟里的瞳瞳和自己,安铁傻傻地笑了起来,心里充满了一种久违的温暖。安铁不由得下了床,轻轻打开房门,走到了瞳瞳的房门前,站在那里心潮起伏地把手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