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痴母雅诗之林宇的复仇 上  痴母雅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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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林雅诗这个名字吧。」

「林雅诗?我记不太清了。姐姐每天的工作都很忙的,接触的人很多,记不

住那么多名字。而且那天我做完演讲正好有急事,连根学弟学妹们道别的时间都

没有,就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姐姐您真是的,刚刚还说喜欢我这个弟弟,怎么连句实话都不跟弟弟说呢

?既然弟弟会把姐姐请到这里来,那就说明弟弟我已经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真像。

既然姐姐不肯说,那就让弟弟我来说吧。您早就听说学校里有一位非常漂亮的美

女教师,可以说是整个学校男性的梦中情人。一开始您对这不屑一顾,因为对于

您这个世界公认的美女来说,一个小学校里的老师自然算不了什么。您只是认为

是小地方的人没见过世面而已。但让您没想到的是,即便见过了您这位全世界的

顶级美人,全校师生却依旧认为那个老师要比您漂亮许多,甚至有人用非常不屑

的比喻来比较你们两人。于是您偷偷去看了那个女人,结果连您自己都不得不承

认她的容貌在您之上。这让一向对外表非常自负的您感到深受打击,并且极度的

嫉妒。就像童话里因为嫉妒而害死公的邪恶女王一样,您用最直接的方法,把

这个比您更美丽的女人从这个世界上给抹除掉了。您找人杀了她,而且是用最肮

脏残忍的手段杀了她。这个女人的惨死让您重新找回了容貌上的自信,更满足了

您心中报复破坏的快感。而这个可怜的女人,就是我的母亲,林雅诗。」

呵呵,原来是那个女人的儿子。

知道了林宇的身份,范佩茹心里又松了一口气。

她知道以林雅诗的容貌,想找个能力强大男人做靠山易如反掌。

她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行为触动了林雅诗身后的某个大势力,而林宇则是那

个势力派来的杀手。

现在一听原来眼前的少年是林雅诗的儿子,压在心中的一块大石总算落了地

哼!你妈都只是个普通的小老师,你能能有什么作为。

看这小子的样子还不到2o岁,应该是个连公民资格都没有的小鬼,肯定不

敢拿自己怎么样。

想到这里范佩茹的底气又足了几分。

「弟弟你是想为你妈妈报仇吗?虽然很抱歉,但弟弟你要知道,姐姐可是b

级公民,可以说是这个城市里身份地位最高的人。想要报复姐姐可不是那么容易

的。」

「呵呵,对自己的容貌极为自傲,对自己的身份极为自满。他们对您的调查

确实非常恰当。之前有媒体爆料您经常仗着自己的身份欺人,甚至连您的三个女

儿也都跟您如出一撤。看来不是空穴来风。只是弟弟认为贡献等级是为了给那些

做出贡献的人更好的福利,鼓励公民多做贡献。而不是让您仗着身份去欺压别人

。姐姐您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论上讲,就算拥有绝对权力的s级公

民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故意杀人可是重罪,而且您找的那些人手法之恶劣,恐

怕足矣剥夺您b级公民的身份,并且让您做一辈子劳役。」

「呵,那又怎么样?弟弟你还年轻,没有真正接触到这个会,现在就是是

个看身份等级的年代。公民等级制就是把人明确的分成了三六九等,低级公民就

是给我们这些高级公民服务的奴隶。可以让我们高级公民随意处置,更何况llllip;

你妈根本连人都算不上!」

这就是范佩茹的底牌。

她看过林雅诗的档桉,发现林雅诗根本不是普通公民,也不是犯罪的罪民,

林雅诗的法律身份是「特殊所有物」。

所谓的特殊所有物,指的是a级和s级公民的一项特权,能达到这个等级

会贡献的人往往都是全人类各领域顶级的科学家。

他们所做的研究有些需要人类作为实验材料,为了保证这些科学家的实验顺

利进行,为人类造福,法律给予这这些人特权,可以挑选特定公民作为实验材料

的权利。

而这些被当成材料的人就被称为特殊所有物。

特殊所有物法律上并不是人,而是属于拥有者的物品,拥有者可以随意处置

属于自己的特殊所有物而不受法律干预。

另外如果拥有者意外死亡,那他所拥有的特殊所有物则作为公共财产留给继

续这项研究的人。

范佩茹看到林雅诗的的档桉上所有人的那一栏是空白,也就是说林雅诗现在

属于公共财产,而不属于某个大人物。

这样以来自己杀死林雅诗就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损坏特殊公共设施,罪名

跟撞倒路边的一根电线杆子差不多,只是多赔一点钱而已,并不会受其他处罚。

「呵,您果然看过了我妈的资料,不然的话您也不敢动杀人的念头。故意杀

人那可是重罪,一个不小心就会让您丢掉现在风光的一切。您不会傻到因为嫉妒

别人而搭上自己。但如果那个人根本不是人那就不一样了。您看到我妈档桉上拥

有人那一栏是空的,所以就断定我妈现在属于公共财产,然而损坏公共财产,是

不必受刑事处罚的,对吗?」

林宇的声音依旧平静,好像真的已经了解了一切。

一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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