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灿心里很复杂,眨眨眼:“为什么是我?”
“因为只有你的美貌才能打动高珈海。”
钟灿不再说话了,而是说要去附近转转,叶恒欣然同意,看来叶恒也不担心自己会向高家告密,便到酒店楼下的花园转了转。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个牵着猎犬的的男人,男人很正气英俊,寸头,眉骨很突出,瞳孔很黑,见到钟灿时眼睛在放光,一步不离地紧跟着他,钟灿不舒服了,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他是谁,一字一顿道:“这位先生,请问我认识你吗?”
“我是你的初恋啊,宁宁。”
钟灿:“...................”
钟灿没想到他这两天过得这么胆战心惊,先是被绑票,又见到了女主的哥哥,现在还碰到了这个疑似女主的“初恋”,他今天要不要买个彩票庆祝一下?
钟灿看着面前的男人,想着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闭着眼睛往回走,这时身后的男人脱口而出:“宁宁,你还是不肯原谅我是吗?所以,你才当作不认识我,对吗?”
大哥!我本来就不认识你好吗?钟灿走路的速度加快了许多,男人又牵着狗追上来,拉住钟灿的胳膊,钟灿只好转过身来,离他远了些,柳眉倒竖:“你谁?”
“你果真还恨着我。”俞方云眼神中透露出伤感与可怜的神情,“你一直都恨着我,从来没有把我忘掉。”
钟灿抽了抽嘴角。
“我那时候的确窝囊,不该说好了私奔,却到最后关头把你抛弃,留你一个人在那傻傻等。宁宁,你信我,我真的后悔了,我俞方云真的已经后悔了!如果有可能......”
“停,打住。”钟灿做了一个“op”的手势,“你的意思是,你叫‘俞方云’?”
“看来你真的把我恨在骨子里,否则你不会特意这样问我的名字。”
钟灿已经不考虑他有多自恋了,因为俞方云这个名字很熟悉,好像卫文临死前说过女主的初恋就叫俞某某,该不会就是他吧?
俞方云上前几步,用极其克制的眼神看向他,铿锵有力道:“宁宁,抛弃你,是我做过的最错的决定。我已经跟着你哥工作三年了,我相信只要通过我的努力,你就能回到我身边。”
钟灿没忍住翻了个白眼,随后把注意力转移到猎犬身上,猛然想到了叶恒说的“正好他养了一只狗,已经两天没吃饭”,心底猛地一抖,这支猎犬该不会就是和高境关在一起的那只吧!?想到这,他指了指猎犬:“这狗是我哥养的吗?”
“是的。”
“这狗昨晚是不是和一个男人关在一起了?”
“是的。”
我的天,钟灿的不安涌进了心里,高境被狗咬了这么多下,怕是要得狂犬病!?
第十七章
钟灿眼睛转了转,心下已经确定关着的就是高境,“这样吧,你带我去这狗关着的地方,我就原谅你做过的错事,如何?”
俞方云蹙了蹙眉心,“就这么简单?”
“不然呢?”
俞方云大喜过望,连忙带着钟灿去狗屋,钟灿跟在身后打量着环境,发现很是隐秘,有些偏僻,杂草丛生,拨开如人那么高的杂草,就见到一座小木屋。屋子并没有窗户,只有一扇大门,门还是紧闭着的,在y-in沉沉的天气下,像是恐怖片里的鬼屋。
钟灿心底一凛,看着俞方云,“在这?”
俞方云点点头:“这支猎犬是为数不多的纯种犬,所以住的环境都比较大自然,能发挥它最原始的野性,我和你哥昨天才来这个市,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地方。”
钟灿没说话,这屋子对他这种人来说已经还可以了,但对于在豪门世家出身的高境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奇耻大辱。
该不会未来的世界霸主又把这账算在他头上吧?想到这,钟灿就心慌慌,这得赶紧解释啊!于是对俞方云说:“我先进去看看,你在这守着,不要进来。”
“好。”
钟灿打开门,就看见到窝在角落里伤痕累累的高境。
似乎待在黑暗的地方太久了,一见到亮光,高境就眯起了眼睛,缓了好一会儿才看到来者是谁,钟灿慢慢走近,发现高境身上还到处都是鞭痕,脸上、腿上、身上都是血迹,甚至还有被犬类咬的伤口,极其惨烈。
钟灿打量着这个屋子的一切,的确有犬类住过的味道,看来叶恒说得是真的,真把猎犬和高境关了一夜!
“你来了。”高境背靠着墙,脸色泛起了莫名的红晕,嘴唇惨白一片,眼下一片青黑,无j-i,ng打采地看着钟灿。
钟灿立即摸着他的额头,滚烫一片,再看到他还在流血的身体时,心口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唇抿得紧紧的,三秒后,钟灿道:“你上来,我背着你,我带你见医生。”
“你背不动我的。”高境撇过头去,黑暗中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听到他清冷冷地说,“别费心了。”
“背不动也得背!再在这待着,你会死!狂犬病可不是闹着玩的!”钟灿杏眼一睁,看到还在流血的人,闭了闭眼,再睁开,用强硬的口吻说,“你是因为我受伤的,我哥惩罚了你,和我逃不了干系。虽然你做了那种事,但是我不希望你就这么简单地死掉,听好了,我不是同情你,而是希望你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便你,我死有余辜,你哥如何惩罚我都不为过。”高境毫无起伏地说。
“高境!你是小孩吗?到这个时候了,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