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雨听了一会儿,除了隐隐约约的喘气声,好像还夹杂着时不时的吸气声。盛天雨皱了皱眉,想着既然这个时候没见到人,他也不想耽误时间,于是抬起脚又准备走。
结果才没有走几步,旁边的楼梯下方的拐角处突然撞出来一个不明物体:“啊嗷!”
盛天雨惊叫了一声,一半是因为惊讶一半是因为……被撞痛了。他下意识地撑住那个比自己好像还要高大一些的男生,借着晕黄的光看清了对方掩盖着鼻青脸肿下的样子,居然是上学期才转到班上的同学:“……余、余昆?!”
“闭嘴,不许吵!”余昆现在不止身体不舒服,连心情也糟透了。
“你怎么还在这里?对了,你脸上是怎么回事?”盛天雨觉得身为同班同学,怎么着也得关心一下。
余昆正好撑着盛天雨从裤兜里摸出个手机,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过了一会儿,他把手机一关,语气带点儿强横的意味:“盛天雨同学,老师教导我们要互帮互助,不介意今晚上借我去你家留宿一晚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是不是得了“无留言综合症”了嘤嘤嘤嘤嘤……
乃们这群霸王龙!【咬手绢
小米糕快来镇楼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高中那年,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女生,青春的竞争,成绩上,着装上,礼仪上,表面的不动声色,暗地里却是将对方打听的详细无比。
高考后,三人进入了同一所大学,女孩却再也没有收到过俩人的消息。
婚礼那天,新娘看着优秀的两个曾经的追求者,叹了口气,说:“原来最后是你们在一起了!”
☆、留宿
在农村,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谁都不想要走夜路的。冬天的天黑得早,所以盛天雨随时里备放了一只手电筒。原来是那种装电筒的,后来出现了充电电筒,体型更加小巧,而且不用担心电池问题,所以盛爷爷早早的准备了三个。
余昆是新转到龙门乡中学的,听其他人说,余昆好像原来还是大城市的孩子,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在初二下学期的时候转到了盛天雨的班级。
其实这种转学生并不少见——如果成绩好,又通过了测试的话,只要愿意,任何同学都可以转换班级的。毕竟就算是学校,他们也喜欢好学生越来越多,而且好学生都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可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何乐不为呢?
至于余昆转到龙门乡中学给了学校什么样的好处,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至少增加了一个升学的人选,无论怎么样都是好事啊。
要知道,龙门乡中学近一千的学生,初中升高中的只有几百人,等到高中升大学的……那人数就更少了,就是难得有几十个考上了大学,最好的也是二本学校。
所以盛家一早就决定了——盛天雨一定得考到镇上的高中去,哪怕是住校也要到镇上的学校去学习。
毕竟镇上的那所学校,每年都能有一千多人考上大学,重本大学也是好几百人——凭盛天雨的成绩,加上镇上学校的师资力量,一定能够考上更好的大学的。
所以,在农村读书的学生都想着要把书读出去,也因此,余昆这种从各大城市转到小乡村读书的行为就让许多人不解了。
不过大家也知道这是别人的隐私,都没有去打探过——或许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余昆这人平时也不太和大家一起。
大家或许会说——哎呀,不愧是大城市的人啊,肯定不屑和我们这些小旮旯的地方的人玩。但这也是说说而已,毕竟每天看着余昆穿得光鲜亮丽的来读书,还有许多大人都没有用过的手机,自然而然会让人产生距离感的。
余昆是住在乡上的,听说他的父母都没有和他一起住,但是却请了一个保姆照顾他的生活。盛天雨对于余昆这种行为十分不解——明明从学校到余昆住的对方不过十多分钟的路程,为什么他要花费几十分钟跟着自己会村子呢?
不过这个年纪的少年,偶尔到好哥们家里留宿一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盛天雨也没有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