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1 部分阅读  杨家女将

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

上一页(2/4) 目录 下一页(2/4) 繁体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69dshu.com/132736/201.html

军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分统马步禁军;设殿前司,以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为长官,统殿前诸班、直及马步诸军。担任守卫京城的任务!在李煜十四岁的时候,李煜就担任了侍卫亲军都虞候,也就是掌管着侍卫亲军司,现在封王了,作为李璟最喜爱的皇子,所以李璟特别封了他禁卫军都指挥使,也就是禁卫军的统帅!不过比起自己的大哥来,还是差的很远,自己的大哥是燕王,东都留守,天下兵马副元帅!也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党政军一起抓,可谓是风光无限。李煜虽然高兴但是必须将此隐藏在心里!

禁卫军大营在皇城东门,原是吴国皇室的跑马场,后南唐建国以后,将其设立为禁卫军大营,禁卫军统领5万人,分别驻守在京城九门,以及皇宫内苑,李煜一行刚到军营,就被其营门守卫拦下,陶斌赶紧将其兵符与圣旨给值班守卫一看,那守卫赶紧回营禀告!不多时,营门大开,只见禁卫军各将领都前来相迎,为首的是一五十岁左右的将军,此人一见李煜。就赶紧率众人执行军礼:“末将曹辉,率领禁卫军将领拜见六王爷!”

“众位将军免礼!”

李煜赶紧将曹辉等人扶起,朗声说道:“本王奉皇命接管禁卫军,以后大家都是同僚,还请大家多多支持!”

众人只是礼貌性的拱了拱手,而只听见一声:“一定,一定!”

略显得突兀,众人都回头一看,却不在理他,李煜一看,原来是苏惊鹤,五鬼之一,李煜刚才心中的不满略好受一些,看来掌军并不容易!李煜深知,军队注重军功,讲究的是资历,而自己从来没有当过一天的兵,没有打过仗,只是靠着自己的身份而来,别人即使听从了自己,但是骨子里还是瞧不起的,李煜要获得更多,就必须要付出,赢得他们的信任。李煜暗自打定主意,一定要让这些人对自己刮目相看!

进得中军营帐,李煜大马金刀坐在帅座上,而陶斌则手持圣旨,金牌令箭站在身后,李煜朗声说道:“今日本王初来军营,对我军情况不熟悉,还请各位一一解说清楚!”

安排好一切事务以后,李煜手执金牌令箭,说道“擂鼓聚兵,本王要检阅军士!”

三通鼓响毕,李煜带着众将领一行,来到校场,只见旌旗招展,刀枪如林,一片肃穆景象,但是李煜感觉不到一丝的杀气!作为大唐的禁卫军,没有杀气的队伍是不可能打胜仗的,也许是这只军队没有上过战场的缘故吧!李煜心中有些不满意!这些不满正好落在曹辉的眼中。

李煜刚走上检阅台,只见五万军士,齐声敬礼高呼:“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几万人的声音响彻云霄,让李煜产生一种自豪感!李煜站在将台上,大声说道:“本王李煜奉皇上圣旨,从今日起接管禁卫军,现在宣布本王军令!”

众人一听都赶紧跪下,一众将领心中大感疑惑,刚才李煜在中军帐中都没有提及此事,现在在检阅台上提及,给了众人一个杀马枪,让众人颇感不适应,而李煜看了众人一眼,众人的表情都收眼底,李煜心中不免有些高兴,他要的就是这效果,为上者,就是要人猜不明,摸不透,这样才能统治好那些桀骜不驯的将领,不过自己还得拿出自己的本事来,让他们降服!只见李煜挥了挥手,陶斌赶紧上前,拿出早已经拟好的军令,宣读道:“奉六王爷将令,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第592章

李煜刚走上检阅台,只见五万军士,齐声敬礼高呼:“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几万人的声音响彻云霄,让李煜产生一种自豪感!李煜站在将台上,大声说道:“本王李煜奉皇上圣旨,从今日起接管禁卫军,现在宣布本王军令!”

众人一听都赶紧跪下,一众将领心中大感疑惑,刚才李煜在中军帐中都没有提及此事,现在在检阅台上提及,给了众人一个杀马枪,让众人颇感不适应,而李煜看了众人一眼,众人的表情都收眼底,李煜心中不免有些高兴,他要的就是这效果,为上者,就是要人猜不明,摸不透,这样才能统治好那些桀骜不驯的将领,不过自己还得拿出自己的本事来,让他们降服!只见李煜挥了挥手,陶斌赶紧上前,拿出早已经拟好的军令,宣读道:“奉六王爷将令,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


第 201 部分阅读(2/4),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