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一直发愁,要怎么把陛下带出来,这里处处是那胖子的眼线。”
“穆公子,某有一计。”曹倾过身子,道,“明日下朝,我会以新任官员拜贺陛下的理由去觐见陛下,随身带一名与陛下身形相似的书童,偷梁换柱。”
“只是,曹大人的这名书童是否可靠?”
“这点你可以放心,我曹某人的人,随我出生入死,均是忠心不二,他们愿意为黎民社稷献身,为国捐躯。”
“既如此,那就有劳曹大人了,”我起身作揖,“明日你将陛下带出后,我会在曹府与你回合。”
“曹府是万万不能回了,那董贼眼线众多,太容易被他察觉,城郊外西行两里地的山脚下,有一处破败的土地庙,明日戌时,我们在那里见。”
“大人果然是心细如尘,如此甚好。那旋便先回了。”
“穆公子,以后,叫我孟德便是。”
“是,孟德兄。”我笑道,走到门边,停下,“如果明日戌时我还未到,就请孟德兄带陛下先行离去。”
曹看着我,默然不语,随即伸出手,一字一句掷地有声,“送穆兄出府,请!”
第二日一早,我便起身更衣,今天没有轮到我去给刘辩值守,但是昨晚一晚上没睡好,都想着今晚的事情,两眼圈黑的熊猫似的。
天气已经是深秋了,早晨的空气很是清冷。我在院里来回走了会,很快便觉得暖和了。早上空气清新,在现代很难得起这么早。
用过早饭,我背着其他人收拾了一点细软,其实也没多少东西,就一件出后可以换下的寻常人的衣服和几两碎银子,再多也没有了。
过了一会,我找了个借口,往中踱去了。一会儿,就见曹果然来面圣了,带着一个小书童,但似乎比刘辩胖了很多。他看见我,似乎不认识的样子,径直昂头走了过去。
我不敢耽搁,迅速回到住处,呆了一会,趁人都去用午膳的当儿,将早间收拾的小包揣进怀里,变借着采购的由头,从偏门出去了。
穿来东汉近两个月之久,却是第一次逛洛阳城。古代的人口和经济水平自然不能和现代比,但这样的洛阳城,在但是,确实是算非常繁华的了。街道不宽,却店铺林立。我的宦官服在街上过于显眼,我不敢在繁华处久留,转过两条街后,在一处隐蔽的街角,迅速换上平民衣物,然后将宦官服包进包进包袱中,慢慢从角落踱了出来。
“哟,这位公子好皮相啊。”一声猥琐的小时从身后传来。
我不敢停下,加快脚步像繁华些的市集走去。
“小公子的耳朵不好使?”转眼间,三条人影已挡在我面前。其中一个向着我的脸伸出手
来。
我愤怒的格开他的手,心里郁闷的紧,原想着女孩子不方便装成男人,怎么这样都会碰到流氓,什么世道,长得漂亮的男人也不放过!
“哟,小公子好大的脾气,跟个小娘们似的还脸红!”几个小流氓越靠越近了,我开始紧张,不好,万一他们发现我是女人怎么办?
“住手!”身后传来一声爆喝。我大喜,穿越定律果然是成立的。
回头望去,是个二三十岁的男人,面如紫玉,目若朗星,几个小流氓被他气势镇住,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转身跑了。
“多谢壮士相救。”我对他抱拳作揖,“不知壮士如何称呼?”
“姓张,雁门张文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