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分配给了陆瀚飞一个洗脸盆,牙膏,两套换洗的衣服,一双拖鞋。其他的器具都统一放在固定的位置,防止囚犯伤人。
但对于陆瀚飞来说,任何工具都可以用来杀人。
这一天,他真正的成为了囚犯,孟轻宇享受了前半生,陆瀚飞来替他坐牢了。
陆瀚飞一进牢房,里面的人齐刷刷地看向他。牢房里除了他之外,另外还关了三个人。
戴眼镜的没有再将多余的目光给他,背过身,继续看书。而另一个长得小巧机灵的男孩走到他身边,殷勤地帮他把脸盆放下,叨叨说了起来。
“咱们这岐山监狱可是非常现代化的,只关押重犯、要犯。进来的人谁没有个过去,来来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从现在起,我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清秀的男孩凑近陆瀚飞,乐呵道。
“呿,谁和你一家人?老子是大侠,跟你这个走后门的不一样。”坐在上铺的中年男子不屑道。
陆瀚飞不搭理那个热情的男孩,他看了一眼,还有个上铺是空的,他脱了鞋,利落地爬了上去。
孟轻宇之所以越狱,是因为认识了牢房里的一个人——平爷。平爷因为走私贩-毒被抓,在监狱了待了八年,各项门路都摸清摸熟了,孟轻宇因为拳脚功夫了得而被看上。可这个平爷,也不是个寻常人物。
平爷生平唯一嗜好——就是喜欢小男生,简而言之就是恋童。可惜监狱里都是五大三粗的爷们,平爷就把注意打到了他的室友阿鸿身上,孟轻宇为了讨好平爷,没少出卖阿鸿。
“走开。”陆瀚飞对阿鸿道,他想,离他这个人渣远一点。
阿鸿瘪了瘪嘴,小声嘀咕,“什么玩意,我又不是非得要和你亲近。”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