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真的很强大。
灭门之祸——所有喜欢的、讨厌的,一切一切熟悉的事物在眼前化作飞灰,在意或是不在意的人的惨叫还回荡在耳边。
命不久矣——每一月,等待着死亡一点一点将他冰冷的触角缠在脖子上,扼住生命的最后一次呼吸。
反目成仇——全心全意信赖的友人,顷刻之间揭下伪善的面纱,露出其中狰狞的獠牙,谋算的竟是他的魂魄。
生离死别——在恋人的怀里逝去,再也无法轻触对方的容颜,无法陪着她,看着她,等着霜雪覆上发梢。
以上来自于突然文艺了的方海腴的脑补。
如此蛋的人生,能说出“虽有遗憾、并无悔恨”的绝对已经是真正的猛士了。
能再淡定面对“泥马,居然要再来一回!你以为这是二周目么!”这样苦逼的事实,方海腴只能说百里屠苏乃已经超越勇士的极限了。
不过为毛有一种圣父汤姆苏光环照耀四方的感觉==
要是换个别人来,不黑化才怪!
比方说:
“桀桀桀”的笑着,将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全都捅死。
“与其死在别人手里,不如死在我的手上,进入焚寂里和我永远在一起吧。”
“这种痛苦和惊愕的表情看起来当真是十分美妙~”
然后再做成记忆的道标神马的……
呃……好像黑化的有点奇怪……
不过就算不到这一步,怎么也要立即立刻立马拎上长剑,把罪魁祸首一剑捅个透明窟窿出来。这还是方海腴觉着,咱是文明人,不兴鞭尸那一套的结果。
但是圣父-百里屠苏居然和老板友好相处了那么多天,亏他还以为这货也是穿的,居然是重生的。
这一段复杂的心理活动发生在小人参从紫花那得知了百里屠苏居然是重生的之后。
“喂!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一回神就看见紫花的手在眼睛前面晃来晃去,方海腴随口回答:“在想怎么毁灭世界。”
紫花笑的一脸促狭,“哟,好孩子打算继承你爹的遗志啊。”
“我爹可还没死呢!”
“哎呀,你还真把他当爹呢。”
“……说顺口了。”
“说起来你混得不错啊,给老板当儿子你就不怕老板把你干掉做成记忆的道标?”
“不怕。”我只怕被老板干……越想越惊悚,不行,果断要换话题,“你混的不是更好,青爹的妹纸什么的,也不怕挨霄boss板砖?”
“当然混得好,咱是谁,咱上头有人!瞅瞅这个,穿越管理局出品千杯不醉药丸,就是靠着这玩意才喝趴了青爹的,不过青爹会为了一葫芦酒跟我结拜还真是有点意外。”
“没有酒后乱?”挑挑眉。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