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或许是因为最近何亦歌身边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的缘故,班里几个爱挑事的主儿也消停多了。特别是邹明和赵洋,现在总想着把何亦歌拉入到他们一伙,丝毫不介意他打过自己的好兄弟周雄以及开学这么久都没给过他面子的事儿。
显然接受了从前被自己欺负的家伙已经变强的事实。
而何亦歌在学校除却学习,向来两耳不闻窗外事,对于小团体没什么兴趣,更何况还是邹明他们的小团体。
虽然何亦歌打架,但外表看起来还是蛮和善没有给人嚣张的感觉,以往对他抱有偏见的同学看到他对学习那么刻苦认真,也都慢慢收起成见,变得和睦友善,再者,外班的姑娘都对他那么中意,没道理本班的人还给人置劲不是。
这天中午,邹明又表示出想请何亦歌一起吃饭,何亦歌接了杯热水,拿出早上准备好的午饭,米饭上面铺着青菜、荷包蛋、回锅,闻着香喷喷,诱人食欲。
邹明家里有钱,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对于何亦歌宁愿吃温地盒饭也不和自己一道出去吃,知道对方是铁了心的要独,拉拢他的心也变得淡很多,只好撇撇嘴带着兄弟们出去,临走时说了句。
“你这样下去一个人,外校的肯定会有人来找你茬的,到时候有你受的。”
何亦歌低着头吃饭,无动于衷。
瞥了眼少年的背,邹明心内冷哼,我整不了你,总有人整得了。
在何亦歌看来,上学是主事,当贴身保镖则是副业。
学校离何亦歌住的地方很远,需要每天穿过大半个城,虽然这样,林岳也没要求何亦歌转到市中心附近离住所近的学校,自从两人住在一起,他就显现出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给予对方最大的空间,说的明白点,就是任他自生自灭。
当然,仅限于白天。
晚上不管出席什么活动都带着他,而林岳现在唯一好奇的是,白天忙于学习,晚上要应付自己到很晚,甚至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而少年却从未出现过疲惫的表情,状态看起来永远满格,眼神清醒到令人吃惊。
何亦歌对于忙碌的生活没说什么,挺好。
虽然上学离得远,但所有人都没见到他迟到过,很忙也还是对贴身保镖这项工作尽职尽责。
简直是励志的标杆,学习的楷模,让那些同样学习到深夜,早上五点钟爬起来的孩子情何以堪。
上次林岳在黑市上对丛辉的无视并没有挑起对方的怒火,无任何动作就可以看出来,而林岳也觉得,对方还不是太没脑子,如果跟仗一样一点就着,那就真不好玩了,他对丛辉身后的人更感兴趣点,而青松送过来的资料显示,那人没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只不过是丛老大从前的手下,和丛辉联手助他上位,看来属于智囊级别的人物,依照丛辉一向担如果没人劝阻的话,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林岳着下巴若有所思。
或许,再过几天才会有戏可看。
那这几天就先教教那孩子如何用枪罢,看他一直很感兴趣的样子。
王晓旭好不容易放学揪到何亦歌,都几天没见着他了,手刚准备揽住他的脖子,还没来得及出声。
“啪——”
一个利落的过肩摔。
“**!!呸呸。”王晓旭躺在地上闷哼,说话间,扬起的灰尘瞬间被他吸入口腔里。
何亦歌看到是他,默,最近打架的次数过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
就像邹明说的,外校听说了何亦歌的事迹,想找茬的是一拨儿接着一拨,没个消停的时候,天天在何亦歌必经的几条路上堵着,随后发现吃不了好果子,也不愿意吞下这口气,屁滚尿流之际还扬言说“你敢打我,明天我叫我兄弟来收拾你,给我等着。”要么就说“小子,你挺有种,梁子结下了,我等着你被人弄死!”
不得不说,这种热血傻逼的年纪,用一句话可以诠释的很到位,宁放三个响屁不堵一口恶气。
且这恶气还是他们自找的,这不是找抽吗?
去找茬时,觉得自己人多,特威风特牛逼,到头来,输了。但打不过也要再次聚集人马继续打,就跟恶循环一样,反正势必要把你打到为止,不然这脸没法搁。
渐渐的,很多以前自以为很狂的人都在何亦歌这里吃瘪,以至于何亦歌的“仇家”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