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太子四友  三国之名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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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十二年春正月,王军居巢。

二月,魏王进军屯江西郝谿。权在濡须口筑城拒守,遂逼攻之,权退走。

许都,天一雅阁之中,正在进行着一场私人宴会,这天一雅阁坐落在颖水之旁,坐在雅阁之中,可以眺望那清澈的流水,将天地间的美景都收入眼中,而进入这雅阁之中的人必定是名门高士、王孙贵族,此时,有几个来头极大的人物在天一雅阁仅有的两间的天字号包厢之中,天一雅阁的后台极其神秘。

这几人自然是魏王大公子曹丕、太子中庶子司马懿、中郎荀顗、朝歌县长吴质、功曹朱铄。

除了曹丕以外,这四人被称作“四友”,乃是曹丕最为得力的心腹幕僚。

说起来,在原来的那个三国之中,曹魏四友乃是“司马懿、陈群、吴质、朱铄”,如今荀顗取代了陈群的位置,但从本质上来说也没什么改变,因为荀顗与陈群的关系实在是亲厚无间,陈群对曹丕的暗中支持。

此时四人的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神色,盖因在曹此次出征之时,曹丕采纳了荀顗的良策只是“诚心流泪”,而曹植则是出口成章,盛赞曹之功德。曹及其左右很受曹丕的感动,于是都认为曹植华而不实,不如曹丕诚实孝顺。

吴质此人,字季重,定陶人,家世一般,以文才出众而为曹丕所亲善,年近不惑之年,官任朝歌县长,为人喜爱投机钻营,结交权贵,从不跟乡里百姓往来,因此在家乡名声不佳,此刻的他非常意气风发的跪坐在那儿,脸上的神情充满得意之色,只因他也为曹丕献上这一条装纯良孝顺的计策,能与荀家六郎这样的公子榜首不谋而合,他感到非常的荣幸。

而吴质旁边坐着的无比削瘦的朱铄则是沛国人,于世声名不显,但却是很早就跟随曹丕的幕僚,为人比较急,不过此时抿了一口小酒的他似乎也面带轻松之色,显然这与曹丕的夺嫡形势无比良好有关。

吴质此前与所谓的“建安七子”交往密切,所以对当世文坛上的事情关注较多,他喝了一盅,在这样无比轻松的气氛下,面带微红的说道:“大公子,诸位同僚,你们可知在南楚极其流行的一首诗?”

曹丕虽然是个政治手腕高超的政治家,但在文学上的造诣同样颇深,他用好奇的口吻道:“哦?季重但说无妨。”

吴质很是得意的吟了出来,仿佛这诗是他作得一般:“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下,白首太玄经。”

荀顗刚刚轻抿一口清酒,听到这诗差点喷出来,这不是小七的诗么?什么时候已经席卷整个文坛了,这可真是有意思呢……

吴质见诸位都沉浸在这诗歌的意境之中,唯独荀顗脸上带着不以为意的神色,但因为荀顗的身份,他也不敢露出不满之色,只是依旧非常得瑟的说道:“此诗名叫《侠客行》,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可谓深深诠释是什么叫做侠客的意境。”

曹丕闭着眼,正在深深回味这首诗给人的感觉,他是极其爱诗文的人,同样也向往一种侠客的神,是以连自己击剑老师请得都是名满天下的剑客史阿,为那旦榜十大高手榜榜首王越的弟子,史阿自己也在榜上排名第八,武功为上品巅峰,差一步可入神品。

良久,曹丕睁开眼,大声赞道:“好一首《侠客行》!不仅仅是遣词造句中充满着一股侠气,而且那朱亥、侯嬴的典故也用得极其豪壮,不知此诗是南楚哪一位大家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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