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着,
等等。
古代有一个强悍的女儿国,叫什么来着?
忘了。反正是一妻多夫,妻子有几个丈夫,戴的帽子就有几个角。
别问赫连喜为什么知道,那里可是小蚕梦寐以求的地方。那个死小蚕整天复读机似的在她耳边念叨,母系氏族好,母系氏族好,母系氏族里女人追着男人跑。听的她耳朵都起了老茧,记不住才怪。
只是这里又是什么状况?戴帽子的有男有女,难不成她穿到了一个没有道德,没有礼法,性观念开放到男女平等,可以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的朝代。赫连喜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太强悍了,可是关她什么事咧,还是填饱肚子要紧。
不过话说,如果现在赫连喜的面前站着一个貌赛潘安,气死卫玠的绝世美男和十个普通货色,让她选择。
答案是,还用的着选吗?
找男人,又不是打架,人越多越好。
男人啊!不求多,只求精。
赫连喜站在街边的屋角下,躲着炎热的太阳,一面嚼着嘴里的馒头,一面做着旷世美梦。
实际上,此时,她的面前确实站了一个绝色美男,不过那得是十年以后的事情。
准确地说,赫连喜眼前的是个四、五岁的绝色小正太,白玉般雕琢的面孔粉粉嫩嫩,轻轻嘟起的红红小嘴上面是直挺的鼻子,再往上一双黑黝黝的眼珠儿清澈透亮,正满含深情地看着她。
那眼神唬的赫连喜一愣一愣的,也许、可能小正太认识现在的她也不一定,反正现在自己无家可归,要不问问他,现在的她住在什么地方,好歹找个屋檐头遮风挡雨。
赫连喜嘻嘻笑笑,正要上前,小正太立马化身为受惊的小兔子,吱溜一下逃了。
赫连喜扪心自问,难道是现在的她长得像个坏人
眼见唯一的知情者被自己吓走,赫连喜不慌不忙地将最后一口馒头塞进了嘴里。咱怀里揣着宝珠,没地方住了,咱就住客栈,不是五星级的客栈绝对不住。
赫连喜抹了抹嘴巴,四处晃悠了起来。走了没几步,被吓跑的小兔子又自己乖乖地跑了回来,隔着人群探头探脑地尾随着她。
赫连喜走,他也走。赫连喜停,他也停。
有好几次,赫连喜忍不住想戏耍他玩,便偷偷地躲在暗处,仔细观察着他的举动。
每回小正太都是焦急的四下寻找,实在是找不着,就蹲在路边委屈地抹眼泪儿。这时,赫连喜总会没出息的自动显身,让他接着跟。
一个跟,一个被跟,跟的兴高采烈,被跟的不亦乐乎。
就这样不知走了几条街,赫连喜拐进了一条死胡同,谁知那小正太还挺聪明,就躲在拐角处,死活不肯上前,只是时不时的伸头看看她。
输给个孩子,赫连喜似乎不很甘心。
于是乎,她一手扶墙,一手捂着脑袋,身子慢慢地往地上滑去。
没错儿,她准备晕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