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被夸得都不想把纱带缠回去了。
不过齐博士说,暂时还是保持像以前那种状态,尽量隔绝光源不容易伤到晶体。
缠好纱带,阿弥就自觉地坐到桌子边摸读起了课本。
会了基本的拼写后便能开始自己学习认字了,这个过程令阿弥有些小小的兴奋。她本身就比较喜欢诵读课文。
即使不明白什么意思,也会按着拼的音把内容轻声读出来。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阿弥已经反复把这首诗念了好几遍。
第一遍的时候磕磕巴巴的,到后边就越来越顺溜了。
看她这么认真,叶知秋干脆就铺了几张纸巾在的楼梯上,轻声坐了下来,面向着阿弥,背轻轻靠在墙背上,浅笑着等阿弥念到尽兴。
“知交半零落。”阿弥停了下来歪着脑袋不断地想这句是个什么意思,总好像懂了一点点,又完全一头雾水。
小傻瓜,你已经念了七遍了。
知秋噗嗤笑出声,暴露了存在,就只好k断暗中观察的打算,站起身:“为什么总是念这一句呢。”
阿弥坐在椅子上扶着书的手没有动,身子却向着楼梯口,笑吟吟的.她知道知秋今天会来接她去学校的。
“因为有些不明白。”说完阿弥就有些小小地不好意思:“老师上课有讲过,不过我没在意。”
前段时间,老师在课堂上讲些什么阿弥全都不在意。
现在想想不认真学习确实只会给自己添许多苦恼,比如现在摸着字,读得出来了却并不清楚摸到在指尖的字面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首用来送别友人的诗,诗人心有所感,说友人一旦分开,便天涯海角各自去,四散分离零落,各处漂泊。”
阿弥侧了侧头:“所以诗人很难过。”
“对啊,这首诗留名后世也是因为诗里感慨的现象一直都在发生。”叶知秋仍是站在原地,颇有几分为人师表的味道:“很多人为了生计都背景离乡,同朋友家人分离,天各一方,亦是会有零落之感。”
明明想要照顾的人都在身边,大家却都要舍近求远,跑去远方以着爱的名义拼搏,再见时都满身风霜。
也是因着这种不理解,叶知秋才没有像别人那样去到异国工作和谋生,而是安于原地,陪着家人,过着平淡朴实的生活。
阿弥点点头,奇怪道:“知秋,你怎么不走过来呢。”
“等阿弥过来找我啊。”叶知秋神秘道:“看一下阿弥能不能抱到知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