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雪垂下头去,知道这人说得有道理,自己没什么可辩解的,自己就是犯了大错、无可弥补,于是打算一死了之、一了百了,还显着她有情有义,是个知耻的。
而她往河里一沉,岸上的事情她就全不管了,金效坤若是死在了牢里,金家如今只怕连个给他收尸的人都不会有,她匆匆忙忙的将自己喂了鱼,无依无靠的金效坤也只能是落在城外的乱葬岗上喂给狗了。
那人转身继续向外走,且走且道:“你换衣服吧,我出去等。”
傲雪把外头的衣裳脱了,搭在了椅背和桌面上晾着,贴身的小衣裳,她实在不好意思再脱,决定用体温把它们烘干。穿上那一身粗布衣裤,她用手指把头发拢了拢,因为是刚落水就被拽了上去,所以头脸倒还干净。
走过道:“先生,您请进来吧。”
那人进了来,她又说道:“先生,多谢您对我的救命之恩。您那一番话,说的有道理,我听进心里去了。”
那人听了,倒是淡然:“那就好。”
“那个……我娘家姓连,连傲雪,还未请教先生的尊姓大名。”
他答道:“敝姓施,施新月。”说到这里,他见了傲雪那个期期艾艾的样子,忽然明白了点什么:“今晚你可以在这里住,我出去另找地方。等明早你的衣裳干了,你尽管回家去,不必等我回来,也不必再来谢我。”
傲雪一听,连忙摆了手:“别,要走也是我走,我娘家就住在这城里,我……我有娘家的。”
施新月摇摇头,转身出门去了。旅馆旁边有个澡堂子,足可以让他暖暖和和的打发一夜光阴,正好他那长袍也是泥水淋漓,他自己也冷得够呛。
坐在一池子热水里,施新月没想到自己竟然救了恩公的前太太。这真得算是巧合,因为他并不是天天都有闲心到护城河边散步,他昨天只是太无聊了,才出去练了练腿脚。
他自己是死过一场的人,格外知道生的宝贵,所以就看不得旁人走自己当初的老路。连傲雪那话,字字泣血,听起来全像是真的,然而又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因为她这一场死去活来,为的全是那个金效坤,而在金家,金效坤只是她的大伯子,她只是金效坤的弟媳妇。
对于施新月来讲,这问题无需细究,因为他自己也干过同样的蠢事----没错,现在想起来,就是一桩蠢事。又蠢,又痛,蠢得好似一场令人发笑的闹剧,痛得摧人心肝、一生一世都带着伤。
所以他不会批判傲雪,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当初的自己,又痛心,又怜惜。
但是,他不信她。
他认定了她必定是和金效坤有私情,她对金效坤是情真意切,而金玉郎报复他们两个,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金玉郎是好人,她和金效坤一对奸夫淫妇,都是被爱情蒙了眼的,当然视金玉郎为绊脚石,将他谩骂成了个人间魔王。可他施新月是旁观者清,他知道金玉郎是好人。
起码,金玉郎对他是好的。对他好,那他就认他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第67章救兵
傲雪总觉得自己骨头硬,有志气,比一般的女子强,结果到了危难关头,她才发现自己真是高看了自己。自己至多也就是比傲霜大姐强,并没有比旁人多长出三头六臂来,真遇到了迈不过去的坎儿,也只会走那抹脖子跳井之类的路。而且,正如人家施先生所说的那样:死也是为了自己而死的,死不出什么感天动地的效果来。
在那刺骨冰水里泡过了一场的傲雪,这回傲不动了。
她在旅馆的暖屋子里过了一夜,先是蹲在地上捧着脸,哼哼唧唧的又哭了一场,哭过之后打了一阵瞌睡,她醒了,摸摸那浸过水的大衣已经潮漉漉的半干,外头也已经亮了天,便脱了身上的布衣,将自己那套行头重新披挂了上。小漆皮包倒是扣得严密,里头的手帕、香粉、口红和几张钞票都还保持着完好。她临走之前照了照镜子,见自己面无人色,像个鬼似的,便往嘴唇上涂了一点口红,给自己抿出了几分血色。
她不等施新月了,横竖这个地方她已经记了住,将来再回来向他报恩便是。如今的当务之急,乃是赶回金宅,尽量的将金银细软收拾出来,带回娘家去。横竖她和金玉郎已经脱离了关系,往后她就独挑大梁过日子,家里有房,住是不愁的,她自己一个人,加上个老奶妈子,吃也吃不多少。金效坤又是伤又是病,如果过不多久死了,那她手里有钱,就去妥善的安葬了他;若是金效坤命大,能熬过这一场劫难,那么山不转水转,未必永远都是霍督理坐天下,霍督理若是有朝一日倒了台,那金效坤就还有重获自由的希望。等他出来了,她那里就是他的家。
匆匆的离了绿杨旅馆,她叫了一辆洋车,回了金宅。金宅还是老样子,仆人们人心惶惶的,见她回来了,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前问候。她不管这些人,直接回了自己的屋子,先是用小钥匙开了柜子,将自己的首饰和一千多块私房钱取出来,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小皮箱,她索性给用件衣裳将它们包好,又在外头裹一层包袱皮,打了个小包袱。除此之外,还有十口箱子的嫁妆,堆在后头的空房子里,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嫁妆,但是犯不上留给金玉郎,也应该原样带回娘家去。不过十口箱子不是她能搬运得动的,她得先把小包袱送走,然后再雇些个搬家的“窝脖儿”过来扛一趟。雇几个?两个就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