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常宁护着于杨西帮她练习杀丧尸,教她一些适合女子练的格斗技能,毕竟于杨西没受过特殊训练,只能学一些比较基础的东西,但是学会之后自保应该不成问题。杀丧尸时,常宁只是站在于杨西身后,不动手,只是看着她,偶尔提醒她该怎样躲避和进攻。
两人要从s市到k市着实不容易,s市距离k市本就比较远,再加上两人只在白天赶路,要去杀丧尸练手,还要一路上去各种店里找食物和一些必需品,晚上又要寻找人烟稀少的住处,时间几乎被拖长了好几倍,这样以来,从s市到k市竟用了两个月!
终于到了k市郊外的时候,轮到常宁开车,常宁目不斜视专心开车,于杨西头斜靠在座椅上,身体陷进副驾驶座里,身上盖着的依然是常宁的衣服,眼皮沉重地耷拉着,一会儿看看常宁,一会儿又瞧一眼车外的路。
于杨西也是累极了,昨晚睡觉时被三五只丧尸偷袭,闹了大半个晚上,根本没安心睡觉,现在早已是乏得狠了,也不知道常宁怎么还有精力开车的,这个女人真是可怕。
现在闲下来,于杨西仔细想想,这两个月以来,常宁教她杀丧尸,教她攻击躲避,教她连电路,教她野外生存技能。一切她前世不会的如今都学得差不多了,这一世,遇见常宁,躲过了侮、辱,学会了自力更生,有了基本自保能力,一定不会再像前世一样只能做别人的附属品,拖后腿,看人脸色。于杨西又想,她重生后因为不想像前世一样被找上门来的陈建明抓住而冒险提前下楼,却还是被藏匿起来的陈建明逮到,就在她以为这一切都是命,无论她多么不甘心都无法逃脱时,她遇见了常宁。要是她前世也碰见了常宁,那她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可惜,前世无论好坏,都造就了她如今的性格,还好,这一世,遇见了常宁,不管她救自己是出于什么目的,怎么也好过重走前世的路,总之,于杨西是感激常宁的。这么想着,于杨西慢慢闭上了眼,睡着了。
常宁偏过头看于杨西,发现她已经睡熟了,想起她几个小时前还抢着帮自己开车的样子,就觉得好笑。这一个月自己的确教了她许多,有些时候甚至用上了杀手特训时的方法训练她,而且训练环境比杀手特训还危险,毕竟面对的是没有人性的丧尸而非严格的教练,本以为她会经受不住,谁知道这丫头除了长得好看以外,心性也非一般的的坚忍,尤其是好几次在快被丧尸咬住脖子时爆发出来的力量让冲上前的常宁也不住咂舌,这个于杨西非常人能比。
常宁也暗自疑惑:这于杨西与自己所知道的高冷白莲花形象不一样,透着一股子狠劲儿,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刺激,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能自保,只是难免有点遗憾,一年前的那抹笑容怕是再难看见了。
在见过于杨西之后的一年里,常宁不惜一切代价脱离了组织,拼命地尝试回归正常,可惜效果甚微,住进大学寝室,因为寝室有其他人,整晚睡不着,鲜少与人打交道。大概自己是与正常无缘了,但于杨西本就是生活在阳光下的,如果常宁不能站在阳光下,那就守好于杨西的那一缕阳光。
两个月的时间对我们而言不过是一个暑假而已,然而,对于常宁和于杨西,是信任开始的第一步。
常宁两人刚驶进市区时,就看见了一路的残垣断壁,十分不正常。常宁不自觉地绷紧了神经,丧尸没那么大能力推墙炸楼,那就说明这是人类活动的结果,而且是大型军事武器造成的,很有可能这一带有政府军队活动,那么,来k市是明智的选择,可是常宁心里总是很不安。
常宁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把于杨西叫醒。
“嗯~做什么?我还没睡够”,于杨西微微睁开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先别睡,我觉得这里有点......”
“嘿!”
常宁话还没说完,车前方突然跳出来一个人大叫一声,还好常宁反应够快,用力转方向盘,开上了路边的绿化带。
汽车刹车动静太大,车停下以后,常宁才发现于杨西摔到座椅下面,连忙下车打开车门,把她拉了出来。
“喂!你们没事吧?”跳出来的那个人开口问到。
面前的这个人,看起来像个在校女学生,齐肩黑发随意披在肩上,双手背在身后,一件白色t恤,一条破洞牛仔裤,嘴角自然微微上扬,皮肤干净白皙,一双黑亮有神的眼睛带着不好意思,关切之意只那么一点点,反而有一丝恶作剧过头的懊悔。
常宁立马把于杨西挡在身后,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女生摆摆手道:“嗨!别那么紧张嘛,我又不是坏人,你们应该听说过我,我叫王一闹,k市xx大学化学系大二学生。”
“不认识”,常宁冷冷回到,“下一次再冲到车前面,我就直接撞过去了。”
王一闹于杨西想起前世常宁称霸一时不仅靠她一个人,还依靠她身边一大批追随者为她卖命,王一闹就是其中最为出色的一人,擅长爆破和制药,多次仅用一点点材料就炸毁了一个片区的丧尸,而且动静恰到好处,不会引来其他丧尸。这么一个厉害的角色,怎么打扮这么清新?于杨西还以为是个穿一身灰蓬蓬登山服、戴一副金丝边框眼镜的技术宅男,谁知竟是这么清秀的一个漂亮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