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说这就是婚内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以为她是舍不得之后的分别,哎,他何尝舍得呢,若是不知道她的好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舍得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找到房子把你和娘一起接过去住。”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冬秀心知是难得改变他的主意了,她毕竟与他才成亲,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情义,撒个娇还行,硬要说撇下婆婆自己先跟过去,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搞不好两人弄僵了,惹他厌烦,到时候真被他丢在乡下了,现在至少有个盼头啊,有这个盼头她就能忍那未来的几个月了,倘若几个月后他变卦了,那她也得另做打算了……
冬秀的闺房在二楼,左右都没人居住,安静得很,不比胡家那个新房,隔壁就是侄子的住所,门前又是过道,房子老旧不隔音,夫妻两个束手束脚的,平时既不敢出声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大动作,唯恐被人听了墙角去(当然,冬秀不知道这墙角早被人听去了),现在到了熟悉的环境里,冬秀就放开多了,而胡竞之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是倍觉刺激,两人状态更甚之前,不免又闹了一场。
用过早饭,冬秀辞别时便把昨天知道的事告知了吕氏,吕氏不像冬秀这样乐观,反而皱眉道:“你就确定你婆婆能一道去京城?人都是越老越念旧的,落叶归根、故土难离的这些个道理你不是不知道,就你婆婆那个年纪,现在要她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恐怕难啊。”
看吕氏说得这样肯定,冬秀就迟疑了:“不会吧,那京城的居住条件可不是乡下能比的,而且是跟自己亲儿子一起住,她还不乐意?”冬秀压低声音告诉吕氏她这些天的发现,“而且我看我婆婆在家里也过得不很顺心,那一大家子人闹哄哄的,烦心事多着呢!”
吕氏横了她一眼:“那是你们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谁不爱个热闹,我还羡慕人家人丁兴旺呢,要是你嫂子能给我生十个八个孙子孙女,那我做梦也要笑醒,再烦再闹我也乐意!”
“那我怎么办,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里伺候婆婆啊。”冬秀急了。
“这话也是能说得的。”吕氏瞪着眼要去拧她的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个不想孝顺婆婆的啊,以后给我嘴上把个门,伺候婆婆怎么了,哪个媳妇不要伺候婆婆啊,这样的想法你有都不要有。”
“不管你怎么想,要是还想跟着女婿去京城,以后就给我加倍的孝顺你婆婆,对她好,要不然你婆婆一句话你就别想走了。”
冬秀顿时愁眉苦脸起来,这婆婆该怎么讨好啊,难道要她冬天暖床夏天打扇,晨起请安晚上□□?
“别的你不用管,反正你也做不来,”吕氏一看就知道女儿心里不知道又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只管好好对女婿,再生个儿子,比做什么都强!”
说到生儿子,吕氏便多了几句嘴:“你虽然年纪大了些,可身体康健,气血充足,想要怀个孩子也不难,只是自己要有些成算,能趁着这段时间怀上最好。”
吕氏絮叨着交待了一堆东西,看着时间不早了,才放她出去。
第55章分别
至此,这桩婚事才算彻底完结了。
新婚的两人这才放慢了节奏,享受起这乡间悠闲的时光。
这一日饭后,胡竞之想起一位远在京城的朋友,便决定给他写封信,这位朋友既是他的良师益友,还是他的恩人,正是他当初的一力保举他才能进京大做教授的,两人的年纪虽然相差足有两轮,可是志同道合,趣味相投,相处十分融洽。
不过后来因为胡竞之执意要回乡成亲,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那位朋友是十分激进的进步人士,认为应该摒弃一切旧社会的糟粕,譬如那些裹小脚的旧派女人,就最为他所厌弃,他本人也身体力行这一准则,早早的休弃了原配妻子,另找了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做夫人。
对于这些,胡竞之是不敢苟同的。
他即便同样不喜那旧派女子,却也十分的同情怜悯她们,毕竟她们正是那封建礼教最大的受害者,现在却还要被迫给那些糟粕做陪葬,未免太过无辜了,他是宁愿出一份力来帮她们解脱和逃离的。
说到这里就不免想起了那位宝先生,他在出国前就已经是他的忠实书迷了,出国后更是要靠着友人邮寄过来的书稿一解异国他乡的苦闷生活,以前只当他是位略出色些的小说家罢了,后来看了他的《三寸金莲》,才知道他也是位思想进步的有识之士,对全国这场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