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精巧的东西才真是难得呢,冬秀决定了,以后这便是她的传家宝了。
眨眼间便到了胡竞之北上的日期,从成婚日算起,刨去过节祭拜、走亲访友、交际应酬之类的时间,满打满算,两人在一起还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可即便这样分别时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说胡竞之,冬秀是真的差点哭出来,看着胡竞之登船离去的背影,那一瞬间,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无依无靠了起来,人也恹恹的没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缓过劲来。
想到吕氏跟她交待的要讨好婆婆的话,她这才重新打起精神来,却又毫无头绪。
想要早起问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没人叫她,实在起不了那么早,想要夜间伺候吧,婆婆还早早的就熄灯上床了,干脆利落的很,压根用不上她,想学一学凤姐,陪着她老人家说笑解闷,她那一肚子笑话又好像不合时宜,唯恐在冯氏面前崩了她端庄淑静的人设,真是叫她无可奈何了。
冯氏见儿媳每日围着她打转,想要讨好她,却笨笨的不知怎么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要讲那许多虚礼,也没受过婆婆的磋磨,指望现在在儿媳妇身上讨回来,只要儿子媳妇相处融洽,早点生个金孙出来,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何况现在日子也好过许多,既不需要为钱财发愁,也不用整日围着那几个重孙打转,悠闲又自在,每日或做个针线,或跟相投的人说说古,或去寺庙敬神拜佛,全凭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妇别劲啊。
家里那两个媳妇就是个傻的,整天不错眼的盯着自己的儿媳妇找茬,三不五时的就要吵骂一顿,性子软的孙媳妇被管得像鹌鹑一样,性子硬的孙媳妇也被逼得泼妇一般,有什么好处呢,左不过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自己也与媳妇离心了,就连那些重孙子也遭殃了,没人管没人教,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呢。
家和万事兴,媳妇有这个亲近的心,她肯定也不会把她向外推。
冯氏找出几本儿子给她带回来的小说,对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过几年私塾,不过略识得几个字罢了,听穈哥儿说你还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呢,识得的字恐怕不止千万个了,正好我也在学字,你若空闲无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玛,这可是婆婆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鸡吃米般把头点个不住,毫不客气的说:“那没问题,您尽管问我。”
当下便狗腿的陪着冯氏到房里去看书。
冯氏的房间倒挺宽敞,陈设却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寒酸,冬秀想着,以后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贴补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条凳上,面前的桌上摆着针线框子,里面还有个绣绷子,上面有绣了一半的芦花大雁图,活灵活现的,颇有几分野趣。
“娘,您这绣活可真细致,这是做的手帕子吗?”
冯氏从柜子里把书一本本拿出来,摆在条案上,回说:“绣着玩的,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说完又想到媳妇可能不知道她说的谁,便解释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个话本子里的人物,我因为极爱这部小说,闲来无事就绣了这么件玩意儿。”
冬秀在旁听得心里直跳,她这是遇到读者甚至书粉了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
她差点掩饰不住自己的表情,忙低头去看那几本摆在案上的小说,一本本翻过去,只见有海上繁花梦、孽海花、官场现形记、洪秀全演义,还有鲁滨孙漂流记、佳人奇遇记、十五小豪杰等,俱是现在市面上最受欢迎的几部小说,她早已读过了。
冯氏又拿出几本搁在膝盖上,指给她看:“这几本是我最爱看的,都是这位宝先生写的,你看这本才子变身记,就有趣新奇得很,时常惹人发笑,这本提刑官宋慈呢,初看叫人害怕,却越看越得味,那一个个小故事硬是看得叫人心底发酸又发寒,揪心得很……”
说到这喜欢的小说,原本寡言的冯氏顿时滔滔不绝起来,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眼睛里仿佛有星光在闪动,冬秀甚至觉得身边坐着的不是一位老妇而是一位少女。
“呐,我刚刚说的李玉湖和杜冰雁就是这本书里的人物呀。”冯氏把一本书递过去,又不满的叹道,“可惜只有上部,下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来,穈哥儿看了报纸,说那位宝先生因要去结婚了,所以要暂停写作,更其不定,哎哟,这可真是,吊得我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你说他个新郎官只管接亲拜堂,别的又不需他操心,照常可以写的呀,哪怕每日少写一点呢,怎么能说断就断呢,这可真是,闪得人没个着落。”
身边的冬秀几乎能看见那快要化成实体的怨念,只能讪笑着附和是啊、是啊。
断更果然要不得,可她也实在没办法,以前她写书,要么是写完了,要么是手上积了大量的存稿才会在报纸上进行连载,就因为那时候小说连载是一个新出现的形式,很不规范,她见过一期发好几章,也见过半年才发一期的,而且有的发刊字数不过五百,有的又恨不得把一本小说当成一期期刊给全发了,任性得不得了。
现在是好多了,连载形式已逐渐成熟,《自由谈》又是一个逼格较高的大报,一直都保持着日发两千的状态,而《上错花嫁上对郎》的写作因相比前几部小说更加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