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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于建隆三年曾密镌一碑,立于太庙寝殿之夹室,誓碑高约七八尺,阔四尺余,上刻誓词三条:一为“柴氏(后周宗室)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二为“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三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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