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的位置在二楼,站在二楼的敞廊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原子里的情况。院子面向大街的墙壁是锻铁的栏杆,上面攀满了看热闹的群众――基本全是土著百姓,归化民可没这么空闲。
传统社会文化社会极度贫乏,看审看杀头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自从澳洲人来了之后看审这种乐趣已经没有了――法庭上只说话不打板子不上夹棍,可看性差了许多,至于砍头这种刺激性的活动也没有了,澳洲人虽然也当众执行死刑,却是直接吧人挂在架子上一拉跳板门掉下去就完事了,死囚连踢腿挣扎都来不及就直接挂挺了,刺激性远不如人头落地鲜血直喷那么强。
幸好治安法庭每天公开执行的鞭刑弥补了这一缺口。治安法庭的刑务所院子外每天人头簇动。
以她的任务来说,去要一份今天审理的所有案子的犯人名单并不为过,但是她觉得还是不要冒险了,自己看着就知道了。反正每天公开执行的鞭刑到中午前就结束了,只要自己留心,很容易看到有没有忻那春。
此刻铁栏杆外已经观众云集了。李永薰把目光投向了院子中间的木台上。上面安装着拘束囚犯四肢和身体的刑架。一个囚犯刚刚从上面被解下来,下体着,被两个警察架着,步履蹒跚,痛苦的喘着粗气,屁股和大腿上鲜血淋漓,鞭痕裂开,皮肉翻卷起来,看上去血肉模糊。
李永薰并没有觉得异样,这对她来说不过是小儿科罢了。别看鲜血淋漓。其实伤得并不重,到润世堂买一帖伤药,休息几天就好了。
忽然她听到一阵骚动声,外面的人群似乎一下兴奋起来,指指点点的低声说着什么。原本已经露出厌倦神情的人一下都来了精神,全部朝平台望去。
李永薰知道下一个执行的一定是个女犯,所以围观群众才会突然之间热情高涨――和衙门看审的时候奸案总是有最多的人围观一样。
从这反映的热烈程度看,被执行的女犯多半是个年轻女人。她假作无聊的踱着步,果然从屋子里出来了两名女警,牵着一个女人――材丰满。年龄大概二十这岁,没有被捆绑,除了颈圈上挂着的绳子,没有其他戒具在身。李永薰一怔,脖子上戴颈圈。是从事“风俗业”的“非国民”女子的强制性标记。
忻那春是个“非国民”?李永薰紧张起来。
在元老院的统治下是没有贱民这个说法的,从大明渡海来得百姓,不管是否净化当归化民,一概不问良贱。
但是在元老院治下却有着“非国民”这一奇特的产物。
这些非国民大多是是琼州治安战后产生,也有一部分是沿海剿匪的产物。简单说来,他们是“匪属”。
虽然元老号称“不祸及家眷”、“不搞株连”,但这只是从法律层面上,满门抄斩、男人砍头女人为娼之类的事情是没有了。但是打入另册却是免不了的。
虽然没有明文歧视他们的政策,但是在各种内部控制中对“非国民”是有着限制的。而且警察和政治保卫局对他们的监控管理也很严格。因而大多数“非国民”处于社会的下层。年轻女人从事风俗业的很多。
如果忻那春是“非国民”,她是鱼饵的可能性很小。一般来说政治保卫局是不会用“历史有问题”的人。不过。这也很难说,身份的可能假得――即使是真得,为了办案运用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
女警把她带上了台子,解开了绳子,让她面向广场站好。随后一个女警拿起喇叭,宣读起手里的判决书。
李永薰站得稍远。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也听到了“忻那春”、“风俗业自营业”这几个字。她屏住了呼吸――既然被带出来宣判。接下来肯定要执行鞭刑,那么这个人就不大可能是鱼饵了。
女察打开枷板――枷板上有三个洞口。正好用来锁住犯人的头和双手,一旦合拢锁好,犯人就完全动弹不得,只能弯下腰摆出受刑的姿势。忻那春试图挣扎,立刻遭来一阵呵斥。随后就被锁了起来。
一个穿着警察制服,却没有束武装带的人拿着鞭子走上台阶,直冲着忻那春的背后走过来。随着他的手一挥,忻那春的衣服被撕扯下来,人群中立刻起了一阵骚动,人们的脖子顿时拉长了。
李永薰喉咙一阵干,拷打女犯对她来说不算稀罕事,男人的她也见识的多了,只不过那都是在密室里,这样大庭广众之下当众被剥掉衣服,露出隐密的部位――即使是个妓女,也是一件极度羞耻的事情。
按照大明衙门里的规矩,杖刑囚犯的时候,女犯可以不去底衣,以稍存体面。但是妓女和牵扯到通奸的女犯不在此列。不过,公堂审案到底距离看审的人群有一段距离,何况人是趴着的,不是这样站着受刑犹如展览一般了。
第一鞭重重地打下来了,忻那春的脸上一阵痉挛。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她走了几步,换了一个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忻那春的臀部――她可没什么特殊的嗜好,只是想观察下是否是真打。肌肤上已经有了一道紫黑色耸起的棱子:这绝对是真打,不是“杖头着地”的把戏――这种作弊的事情瞒不过她,既然是真打,忻那春是鱼饵的可能性又少了几分。
最关键的是,这样的抽法,五十鞭子之后,忻那春的臀部肯定会留下“板花”。所谓“板花”就是受了鞭杖之刑伤口结疤之后留下的痕迹。女人若是臀部有板花,等于宣告她曾经作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