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冥界鬼神赋

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

上一页(2/5) 目录 下一页(2/5) 繁体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69dshu.com/16305/4.html

告诉他真实情况。

陆衍不倦怠的在外面询问了很多人,却因为玄逸早已下令封锁消息,一无所获!皇天不负有心人,他还是从别人的嘴里一点点地撬开了真相!

就在陆衍知晓了所有以后。一天深夜,万籁俱寂。一个个子矮小,容貌怪异的男人径直走进了陆衍的房门。对屋子里的陆衍说道:“我有办法能让你再见到肖桓,按我说的做,就可以。”

第9章 第九章:地狱追随(篇一完结章)

第二天一早,鸡鸣叫的时候。陆衍已经出现在冥街的一个酒馆里了。和一个朋友,正在喝酒谈话。看样子整个人精神头不错,眼睛里也有了神采。友人对他说道:“一大清早的就把你约过来喝酒谈话,似乎我有点苛刻了。”陆衍微笑着摇摇头说道:“不碍事!我也是很久,没有出来透透气了。”

玄逸路过冥街的时候,正好抬头看见了陆衍和一个男子在一座酒馆的二楼喝酒谈心。看起来气色好了很多。玄逸继续向前走着,刚刚冥使来报,说冥街十一号位置有一个男子被焚炈,他是听到消息,才赶过来的。最近一段时间他管辖的片区总不太平,不知道背后到底是谁在搞鬼。

他再往前行不久,就到了被害者受害的现场,只见那名男人已被焚烧殆尽,现场只留下一片黑灰以及一片灰色的衣角。这些都是被害的男人留下来的。凶手并没有在现场留下什么蛛丝马迹。但探那黑灰还留有余温,凶手此刻应当还在这附近不远才对。只是冥街向来繁华,仅是知道这一点儿,也无法确定谁是凶手。

玄逸看着事情毫无进展,想着刚刚见到陆衍所在的酒馆离这不远,踏步过去,却在楼下看到陆衍和其友人已不在酒馆。

回到现场,看到卫韬和另一名冥使试图还原现场,想根据凶手的行动路线来查找看看对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最后找到了收获,掀开一片草丛,便看到地上划有“sy,lx,sy”几个字符。这些字符应该是凶手留下来的,但他写下这些是在提示什么?现场没有人知晓。

卫韬说道:“受害人名叫石屿,三年前进入冥界。生前是一名杀人犯,所以,是被人间的帝王削去人头才进入冥界的。”他的话落,只是几只鸟儿被惊腾飞起,现场很是安静。除了卫韬以外,没有别人对受害人有了解。

将受害人的遗留物好好安置,这一起案件除了凶手留下的那段符号以外,没有任何进展。在玄逸的仙林彼岸外,陶染问卫韬:“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查出凶手吗?”卫韬回答:“如果你是凶手,在现场留下了一串字符。这代表的含义如若不是“我与受害人有仇”他必是他还会再犯案的意思。”陶染说道:“什么?”卫韬看着陶染说道:“我的意思是说,现在无线索。等凶手再次犯案的时候再找规律,揪出他来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陶染开口说道:“你的意思是还会出事?”卫韬说道:“八九不离十”。说完忙案件去了。

这几日里,倒是有些风平浪静了。但陶染知道。这个平静,迟早会被打破。因为卫韬说过,凶手还会再犯案。似乎现在的宁静,都是为了惊涛骇浪做准备。

果不其然,十天后,又有一人被害。玄逸去到案发现场,发现现场的桌子上仍放有一坛五粮液,一坛桂花酒,两个酒杯,几蝶小菜。受害人的情况却石屿的案件相差不离,同样灵魂被焚毁。

无疑是同一人犯案。地上的隐蔽位置依旧留有符号,与之前略有不同。“lx,x”只是去掉了最前面“sy”符号。

玄逸问卫韬。“这个人叫什么名字?”卫韬回答:“罗旭,此人生前亦是罪大恶极之人”。玄逸说道:“你是不是想说,此人目标,都是阳界罪大恶极之人。”卫韬说道:“不仅如此,那几个符号都是有受害人的名字开头首字母组成。石屿-sy,罗旭-lx,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下一个应该就是名字字母开头为sy的人了,并且也是阳世犯事深恶之人。”玄逸想了想,说道:“的确,凶手留下这几个符号。说明他已经有了作案目标。”

卫韬离开,寻找有可能会成为下一受害目标的人。若能先将人找出,并且提前布控,极有可能抓住对方。

卫韬面前摆放着一大叠资料,都是首字母为sy的人。几番筛选之下,只剩下了一名叫单域的人,极有可能成为目标。卫韬感叹,幸好这首字母sy的人之中,只有一人完全符号目标条件。这样倒也大大缩小了布控范围。

接下来的时间紧锣密鼓,卫韬不断在单域周围布控。但却是私底下的,毕竟是不能让犯案者知道。目的是要抓住对方。

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动手,玄逸连续几天都随时注意目标动向。这次暗地里的机关被触发了,玄逸立即跑去单域的住处,那个凶手来了。

玄逸跑过去,看到那个人一身黑衣,身材修长,脸上带着一个面具。周围布控的人员已经把那个人团团围住,他已无处可逃。玄逸对那人说道:“把你的面具,摘下来!”那人伸出修长的手来,把面具摘下的瞬间。陆衍俊朗的面容瞬间出现在两人面前,面含邪笑。

玄逸难以置信的问道:“陆衍,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陆衍此刻虽在笑着,眼泪却瞬间落了下来。说道:“肖桓,在第十层地狱吧。我真的好想他!冥界有律,凡剥夺他人灵魄者,灭绝魂魄生机者,迫使他魂自缢者,炈魂者一律打入十层地狱。受地狱


第4节(2/5),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