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不知道要在香港呆多久。先说好,你赶紧换身衣服,别老穿成这样,太惹眼了。”丁礼摇头说道。
说起来,自从被将臣咬了一口之后,到现在为止已经过了正好六十年的时间。丁礼肯定,自己一定是世界上最独特的僵尸了。
六十年前,丁礼迷迷糊糊的自己走到了深山里去,最后昏迷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等他第一次清醒过来,已经不知道是几天之后了。
他也回去找过游击队长和那个小男孩,不过没有找到他们。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部队带走了。
为了抑制自己的吸血冲动,丁礼再次回到了深山里。幸好他上一世在白素贞的倾囊相授下,对多门功法都有所研究,所以便留在了深山里修行。
十五年前丁礼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了守在自己身边已经好几年的方洋了。两人又在山林里住了足足有七年的时间,直到丁礼如今不再嗜血、面色红润、有轻微的心跳和血流,也能稍微尝出味道来之后,才离开了深山,回到了人群中来。
白素贞的功法,尤其是精怪修行的功法,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先要变换真人,然后才能得成正果。
据说这是女娲成圣的时候留下的道典,因为天道明示,在之后的几元时间里,人族当兴,乃是世间主宰,故而人族成仙最易。
也幸好如此,丁礼才能重新体会到为人的乐趣。说起来,若不是亲身体验过吃任何东西都没有味道、稍微情绪激动一些就会露出獠牙的日子,丁礼恐怕不会觉得生而为人是多么的幸运——这和多次转生穿越的幸运又是不同的。
丁礼和方洋从内地来到香江,也是有旧地重游的意思在。两人的缘分就是从香江开始的,这里对他们俩来说自然是特别的地方。
不过比起十年后的香江,此时的香江还带着点破败的痕迹,并不是所有地方都美好的。两人吃完了河粉才走出了一条街,就正好遇上了一出警察追犯人的戏码。
其实两人这回来香江,是因为有人要请方洋来看风水的。没错,方洋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玄学大师。不过方洋过来时说了些离经叛道的话之后,就被赶出家门了。
“说起来,你原来的哥哥好像也在香江,要不要见一下面?”丁礼侧身躲过好几个飞奔过去的警察,询问方洋。
“等忙完了之后再说吧!”方洋耸耸肩,不是很在意的说道。
大概两三天之后,丁礼就决定要在香江长期居住了。他发现了一件事:在内地是很少见到逝者亡魂的,但在香江这里,竟然能很常见。
而且不光是亡魂,香江还有其他的东西,像是妖精还有吸血僵尸。
大概是因为自己曾经做过吸血僵尸,丁礼对这方面很敏感。他在香江竟然先后感觉到了三个不同的吸血僵尸的气息!
“六十年前被咬的人不只你一个,也许是那个你拖到一半就丢了的人呢?说不定是他在这里呢!”方洋无所谓的耸肩。上一世为了大宋的安定,他十几年都呕心沥血的,把一辈子的脑细胞都用完了,就算后半辈子还算清闲,也觉得自己没缓过来啊!所以现在的他十分的懒散,除了丁礼之外,谁都不在乎。
“当时只有他一个,现在有这么多,也就是说他自己也在制造僵尸喽!他又不想我,有功法可以让自己变得趋向于正常人,只能靠吸血为生。若是再把其余的人变成僵尸,只会让改变的人痛苦吧!”丁礼觉得,要不是当年自己一时疏忽,没注意到对方的袖子断开了,若是能拉着对方一同远避人群修炼,那么人间僵尸的数量是一定会少许多的。
现在僵尸数量明显多了,而且不知道这些被咬的人到底心性如何?若是能控制住自己还好,若是控制不住自己,那岂不是要有很多人丧命?都是当年自己一时疏忽的错!
“宝贝儿,这真的不怪你的。”方洋叹了口气,“当时你也是才开始使用这个身体,不能很好的控制,有个什么疏忽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先把人找到的。我画张素描,然后寻人吧!”丁礼说着,就拿起纸和笔来,转头在方洋脸上亲了一下,“看来咱们可能要找个住处了,总住在酒店也不像样子。”
香江要找个住处还是很容易的,但要找个合心意的住处,就不太容易了。新楼盘几乎没有,旧楼又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最后方洋还是决定在半山买一处房子,就是丁礼作为马国宏那一世住的地方。
不过在房子彻底装修好之前,丁礼和方洋还是只能先住在酒店里了。
房子的问题解决了,寻人方面也有了结果。丁礼手里拿着一本薄薄的资料,上面男子的照片,和丁礼的素描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况天佑?况复生?”丁礼重复了一次。
对面的私家侦探点头:“没错。这位况天佑是个阿sir,家里有一个十八岁的孩子叫况复生,父子俩最近正打算要搬家呢。说起来他们俩的简历很奇怪:当爸爸的简历就正常些,但是况复生的简历,你看看,连续这么多年,还是在读高中,真的很奇怪。”
“行了,资料就放在这里,你没有备份吧?”方洋听到侦探嘴里一连几个“奇怪”,便岔开话题问道。
“没有。”侦探摇头。
在方洋点头示意侦探没有说谎之后,丁礼笑着对侦探说道:“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