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第一位客人就狮子大开口,要了十张饼,何旭忙前忙后烙完了,往那儿一摞,一边漫不经心地开口:“下一位,要什么?”一边抬头扫一眼眼前人。
就这一眼,他就愣住了。
何旭知道自己长得好,从小被捧到大,算得上是眼高于顶,能让他看得入眼的好相貌也不多。但这个人,何旭看了一眼,就被摄住了。
那人偏于白净,五官比不上何旭张扬精致,整体都是沉静而内敛的,唯有眼窝因为深凹的过分,反而逼人起来,映出一点晨光的影子,见何旭看向自己,动了动嘴角,旋即露出两个小酒窝。
这人乍一看简直就像一个……小动物,不知道为什么,就有这种想法,他穿着一件藏青色工服,领口、袖口、胸口都蹭了些黑漆漆的污渍,工服不知是哪里来的,明显不合身,整个衣服都小了一号,束手束脚的缩在里面,显得委屈巴巴。
他这身装扮,哪怕在万昆街这条老街道里,也算是不体面的,可他穿得越是寒酸、越是不体面,越是衬得他眼神清澈、磊落,何旭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的眼睛。
怎么说呢……现在是秋天,万物皆肃杀,但那双眼睛却能让人想起春天,春光乍现,绿草浓稠。
何旭不自觉放缓了口气,柔声重问了一遍:“你要吃什么?”
那人道:“一个梅菜一个鲜肉……能吃饱吗?”
何旭听罢低头一笑,手上不停:“能啊,当然能。”
当他递过去的时候,那人发现是三个烧饼,不由得愣愣地瞧着他,有人在后面喊“不公平”,何旭权当耳边风,朝那人挤眉弄眼地笑道:“拿去,一大早上看见帅哥,我高兴。”
那人想再付钱,被何旭拦下来了,你来我往一阵何旭取得了最终胜利,那人只得点头冲何旭道谢,何旭听着他的道谢声美滋滋地想:不但人帅,声音还好听。
他就这么保持着快乐的情绪一早上。
到了十点,何旭准时收摊,刚拉了卷帘门就见有人给他打电话,是莫丁,莫丁说他表哥还不太会用手机,托自己给他吱一声,有事绊着,让何旭先吃。
之前商量着,是两人先吃顿饭再去看房子。
何旭本来就对和陌生人共进午饭比较排斥——毕竟又不是相亲大会,没了自然挺好,又听得他表哥不太会用手机,何旭一边踱步回家一边想:这怕是活在上个世纪吧,要来了我家我是不是还得手把手教他怎么用微波炉?
虽没有见面,但已经彻底将人否决掉,何旭回了家,给自己煮了碗泡面吃,煤球精也就只能做做烧饼,让它做菜简直就是谋杀,何旭吃完泡面往水槽一倒就打算睡个午觉,结果躺下还没十分钟,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
他一看是莫丁,说是人已经在他门外,何旭虽心有怨气,但到底不好发作,只想着待会儿随便寻个由头将人打发掉,这么想着他趿着拖鞋慢吞吞的开了门。
门外是莫丁那张晚/娘脸,不过今日晚/娘脸气色很好,他喜气洋洋的和何旭打了招呼:“这是我表哥,宋聿;这位是房东,何旭,何老板,何老板做的烧饼可是咱黎明市最好吃的烧饼。”说着就侧开身子,让身后人走进来。
四目相对,两人皆是一愣。
还是对面先反应过来,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清脆明朗地说:“你好。”
作者有话要说:
煤球精原型就是《千与千寻》里面的煤球精啦
以及攻君出场~
第3章 三、租客
何旭这才如梦初醒的伸出手说:“宋先生你好。”
两人的手一触即分,何旭抬眼看向宋聿,那人有点发愣,似乎并不习惯这种接触方式,半蜷着刚刚同他交握的手,手指无意识地摩挲,何旭看着心底发笑,面上却不显,只侧开半个身子道:“请进。”
莫丁在身后喊他:“小何你给我们来俩拖鞋,不然等下弄脏了你地砖就不好了。”
何旭笑道:“没事,这地本来就够脏了,我正准备打扫。”
莫丁听罢点点头,一只脚已经踩上了雪白地砖,就听得耳边人突然开口,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面蹦:“地不脏。”
何旭:“……”
莫丁:“……”
剩下的两人沉默的注视着他,而他显然没有领悟到其精髓,大概还以为在夸人家,露着俩小酒窝,用一根手指指着地砖,更加直接明了地说:“家里很好,地很干净。”
何旭看莫丁的脸色不大好,刚刚面颊上的两坨红就像是回光返照,现在又恢复成了死气沉沉,他张了张嘴,正想补救什么,何旭已经弯下腰,从鞋柜里抽出两双拖鞋:“过奖了——我这鞋也不知道合不合莫哥和宋先生的尺寸,将就着穿一穿吧。”
他像捡着救命稻草似的赶忙松鞋带,一边松一边笑道:“小何这拖鞋你买的?眼光挺不错,好看,哎,踩着也挺舒服,一看就是个会打理的,谁要是嫁给你了真是好福气。”
何旭便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哪儿有,女朋友连个影子都不见呢,还是莫哥动作快啊。”说着挪揄地扫了眼莫丁。
莫丁本来就是没事跟他打哈客套,这话一出却真的有点疑惑,诚恳地问道:“你说你长得一表人才,家底也不薄,怎么会一个女朋友都没见你谈过呢?”
何旭扫了眼跟在莫丁后面堪称隐形人的宋聿,旋即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