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我最了解你,小宋爷。”赵传译打了个响指,志同道合地对着宋月笙眨眨眼。
旁边的小香风美女含情脉脉地看着宋月笙,笑得像个任人采摘的含羞草。不过,她倒也知趣,除了甜腻的眼神光波外,再没有其他的不轨动作。赵传译大概还是在来之前嘱咐了她一番什么。
宋月笙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八月酷暑天里,他把原本衣服领口最上面松开的那颗扣子又系了起来。
“赵兄,”宋月笙神色如常地和他打声招呼,他风度翩翩地开口道,“还有两位姑娘,请进吧。”
人都到了家门口,宋月笙总不好再赶他们回去,他打开门,拿了三双一次性拖鞋出来。两个女孩都没什么意见,只有赵传译不断嚷嚷着实在太跟他见外了。
“狗在哪儿呢?叫胖团吧,听说是个柯基,我妹妹非要来看看。”赵传译口中的“妹妹”就是他搂着的那位美少女,
赵传译私生活一向混乱,什么“妹妹”、“干妹妹”、“女朋友”、“宝宝”,光是莫名其妙的备注他手机里都有一大堆。宋月笙早就见怪不怪,只有埋在椅子底下的周鹭翻起眼白,嫌弃地连翻个身将屁股对向他的姿势都懒得摆出来。
宋月笙见他一直念叨狗,对着闭目养神的狗崽喊道:“蜡笔。”
蜡你个大头,狗也是有尊严的,我不是来卖笑的!
周鹭将自己缩在椅子其中一条腿后面,只可惜细细的板凳腿遮不住她那婀娜多姿的屁股。
赵传译一眼看到了那黄色的毛状物,他蹲下身,连连惊叹:“哎呦,真可爱,邓黎不是说叫胖团吗,怎么改了名。”
“它托梦给我,说胖团不好听,”宋月笙睁眼说瞎话,绝口不提自己是因为邓黎的那通越洋电话一时怨愤,“所以我做主帮它改了。”
“你是画画画多了,取什么蜡笔,怎么不干脆叫达芬奇,这名更酷。”赵传译道,“人家肯定是觉得蜡笔难听,不想搭理我们。”
说完,他自错聪明地喊道:“胖团,我懂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