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遇上这样的突发事件,我根本不懂得该如何处理,只能不顾形象拔足狂奔,偏偏沿路那些村民见我蒙着脸,还纷纷扛起锄头加入了队伍大喊捉贼,若不是我的轻功已经练了个七八成,恐怕都得栽在他们手里。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为可恶的是,这件狼狈事不知怎地就在我们这一行里传开来了,传成了个笑话。他们还特没节操地给我起了个”狗见追“的外号!狗见追啊混蛋!只恨我至今都没查出来当年到底是哪个小贱人给起的头!
而那段时间不仅师兄笑话我,连一些熟识的前辈见了我都会一脸憋笑状,直到我梅林赴战后才挽回了声誉,得以更名……唉,真是不堪回首。所以我对狗这种动物一向都是没有好感的,包括眼前这只花斑大狗。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跟它相处啊。
于是现在,我们两个就蹲在花园凉亭边上,大眼瞪小眼。
雷小姐的这只狗跟大越本土的狗很不一样,毛要更长些,且是白底夹杂着黄黑的斑纹,非常奇特。它的体型也大,岿然不动地蹲在面前,就像座小山似的。
可是奇怪,之前它在自家主人面前蹦蹦跳跳地不知多欢快,怎么现在却这么安分了。狗不都是喜欢咬着东西到处乱跑,要不就一脸狰狞吐着舌头蹦跶的疯癫性子么?
它现在面无表情盯着我的模样好凶啊,有点怕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