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既然得手,究竟所图为何,不妨说来听听,反正你就算是逃出去了,也是要回来找我谈条件的。”王怜花微微垂下眼帘,挡住刺眼的阳光,只见那女子容貌清丽,肤色极白,双目紧闭,论明艳光彩比不上朱七七,论娇柔可人,也比不上白飞飞,可脸上蕴含着的悲哀幽怨之意,清淡一片,却又让人不得不生出怜惜之情。
“你就是王怜花?”那黑衣人的声音好像石块划过木板一样,听的人齿根一阵发麻。
“正是在下。”王怜花面上笑得让人如沐春风,心里却念头急转,他的仇家确实不少,可如此让人记忆深刻的声音却是第一次听到,莫非是喉管受过伤?
可他这四个字一说出口,那黑衣人忽然发出恶狼般的尖利嘶吼,握住匕首的指节发白,毫不犹豫向林诗音颈上扎去。
王怜花和沈浪双双色变,身形疾起,掌风平地四起,激起落英漫天,缤纷的花瓣化作点点夺命的利器,疾射向那黑衣人——即使误伤了林诗音,也总比眼睁睁的看她丧命要强。
一片桃红艳色中,突然一道冷光乍现,割破暖阳,一闪即逝。
那黑衣人张了张嘴倒下时,手里的匕首还没有松透,已然气绝。喉间,赫然插着一柄长不及四寸的薄刃小刀,刀尖还沾着一小片花瓣,印着刀身示威一般的寒光,普普通通的一柄小刀,绮丽非凡,却又叫人不敢多看。
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刀的速度,快得连沈浪和王怜花都只来得及在金刃破空之声中看见他指尖那一缕锐光。
王怜花上前几步,并起食中两指搭在林诗音腕间。一面为她把脉,一面暗暗心惊,他知道李寻欢武功不在他之下,却没想到竟还有这一手震人心魄的绝技。
林诗音被那黑衣人带倒,避开了大部分被真气激起的桃花瓣,只左手小指侧擦破了些皮。可脉息极快,浮而不稳,显然是风寒外感,内忧甚思的急病之相,可其中又有一息绵绵之气,分明是有人用轻巧的内劲,护住了她几条主要经脉。
有这等功力和心思的,除了李寻欢还有何人?
王怜花对于事情的起由,猜的大致不错,只是林诗音刚才不是被李寻欢气跑,而是被他气晕了,李寻欢虽对脉象也略通一二,可论及岐黄之术,却是万万比不上王怜花的了,只能先用自身的真气为林诗音护住心脉,以防她急怒攻心,伤了肺腑,再出来寻王怜花救人,哪想到他前脚刚离开房间,林诗音就立马被人所劫。
王怜花毫不避忌的林诗音一把抱起,一把塞到从曲廊里走出来的李寻欢怀里:“人生得意须尽欢,李兄既然名叫寻欢,一心寻欢就是了,又何必去自寻烦恼?”
既然已经做了恶人,又何必再去施恩,再去吹皱一池春水……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淡定的沈大侠,终于毛了~~【欧也~】探花郎的飞刀嗖一下……快得圆月都来不及描写……【捂脸】~不知道有木有写出小李飞刀的感觉咩~想起李探花的颓废凄凉心里就好难过咩,借崇尚肆意人生的王大公子之口,劝上一劝吧~
☆、朱五公子
聚横阁虽是远近闻名的温柔乡,而此刻刚过晌午,前厅里远没有华灯初上时的喧闹,冷冷清清的,正好摆上一桌酒菜,两个人对饮浅酌。
“洛阳城东的欧阳喜,你也认识。”王怜花突然开口。
沈浪微微一笑,何止是认识,沈浪第一次见王怜花,还是这个号称“中原孟尝”的欧阳喜引荐的。这个狐裘华服的少年笑声清朗,妙语连珠,举手投足之间的挥洒,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叫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欧阳喜和吕凤先,一个城东,一个城西,从生意到手下门客,争抢较劲,从来就没消停过。”王怜花挑一挑眉,不慌不忙的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前几个月,欧阳喜吃了点小亏,要我想个法子帮他出口气。正好,吕凤先的儿子找上门来……”
沈浪不语,王怜花从不做白费力气的事,若说是闹出那么大动静来只是为了帮欧阳喜出口气,也太不像他的行事作风了。
“吕凤先唯一的儿子被我暗中送走,定不肯善罢甘休,这蠢材,他来找我,跟飞蛾扑火有什么分别,”王怜花嘲讽的一笑,“洛阳城没了吕凤先,欧阳喜又欠了我这么大个人情……”
“整个洛阳城就都在你的控制之下。”沈浪替他接完下半句。
王怜花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明明是见不得人的事,他坦诚直言,倒好像无比的光明磊落。当今之世,他也算是独此一家了。
沈浪忽然想起在大漠凌度的客栈里,王怜花要离开的那个深夜。他曾说过只要王怜花不再为非作歹,他就不再干涉他的行动,当时王怜花是怎么回答的?——“如此说来,沈大侠是准备要陪我一辈子?”
“一辈子……”沈浪心里一暖,这个稍稍不注意就会不老实的人,还真的要看着他一辈子,半点都放松不得。
“仁义庄的事我都交给冷家兄弟和“气吞斗牛”连天云了。”
不知沈浪为何突如其来的冒出这一句,王怜花不由微微一愣:“关我何事?”
“龙卷风和半边天在大漠里的势力都由金无望接手。”
“关我何事?”王怜花心里一动,嘴上却还是这一句。
“七七在大漠里受了风寒,之后一直烧的迷迷糊糊的,我让猫儿将她送回去了。”
“关我何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