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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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发展着,他们从茹毛饮血的真兽,渐渐褪|去皮毛、生出心智,成为聚群而居的半兽人,至六十万年前,半兽人逐渐被更具人形的完全兽人所取代,早期半兽人逐渐灭绝。

五胡乱华时期,一部分完全兽人随战乱混入人类社会,潜居在丛林山野,流为精怪山妖之说。

这支完全兽人进化到现代,已基本褪|去兽族特性,能完美化形成人类,并有极少数族群成功渗透进人类社会中,甚至成为当时社会的中流砥柱之户,几与“真人”毫无差别——这部分人,后世研究学者称之为“类人”。

二战后,世界日趋稳定,部分隐居在无人地带的类人逐渐出没于人类社会边缘,谋求入世。为统筹处理这部分入世类人的相关社会事务,真人与类人不得不放下成见,互利共赢,为此设立了“类人事务监察会”,以行监督管理之效。

而最早入世的一批类人中,有一支是源于喜马拉雅山脉的花豹种,入世后迅速扎根自恃“俞”姓,成为所谓名门望族,建国后,俞家先祖甚至参与了类监会的筹备工作。

这个俞,便是俞叶舟的俞。

俞叶舟对兔科有偏见,而且苏杭隐瞒自己兔科属种的行为,更是触及了俞叶舟心底的某根不能碰的暗弦。

因此对那时的俞叶舟来说,拆伙势在必行。

作者有话要说:

苏小兔:这个地毯是我的,我在上面睡过觉!

俞大佬:你还在我身上睡过觉呢!这根[哔——]你认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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