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便说:“我伤差不多好了,我回家去。”
他明显没有料到我会这样说,看了我很久,说:“回家拿下东西,住到这里吧。”
“为什么?我们这样……算什么?”我坐起来,问道。
也许,有一个答案可以让我留下……只有这个答案,我给你一次机会。
“我是真的喜欢你。”他注视着我的眼睛,诚恳的让我不忍心再怀疑。
“可我不喜欢你。”我语气坚定,却没有底气。
“那你住过来也许会日久生情啊。”他的语气助词变得频繁了很多。
我权衡着……住过来,无疑对我任务开展有很大帮助。何乐而不为?
不过,我可不想表现的有多期待,便勉强地表示同意,顺便冷言说:“在我没有爱上你之前,不能碰我。”
“好。”他竟然立刻应承下来。
演得真好,别以为这样我就会认为你是真的喜欢我。表演再好,都只是表演。我不会相信……也许,也不愿相信,不能相信。
自欺欺人不算欺。
回家,席卷了笔记本,衣服——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收拾那么多衣服,搞得好像常住一样。
其实,任务结束,一切也就结束了。
笑笑,强迫自己放回大部分衣物,只带了当季的,一个季节,足以解决这个倒霉透顶的任务——反正,不是我死,就是他死。
我们,不过一季。
他几乎每天都会熬夜。我总是想看他对着那台黑色的笔记本坐到几点,却总是熬不住地睡着了。
可能是警察的本能,我的睡眠总是很浅,可以感觉到床轻微的晃动,知道他来睡了,却无力睁开惺忪的眼。我们睡着一张床,盖着一条被,向着两个方向。
除了笔记本,他另两台电脑每时每刻都连接着监视器,播放着楼下的一举一动。
那么,重要的资料一定在那台笔记本里面。
事实证明,我安装窃听器很多余。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几乎从未出过这里。本就不喜欢酒吧赌场那样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潜伏的时期在那里待的我想吐。现在,我宁愿每天睡到自然醒,刷牙洗脸,理所当然拿起床头的早餐,然后回到床上继续睡。
他只在晚上出去,所以我们会一起吃早餐,一起看着百无聊赖的电视,或者一起打游戏。
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不错。
过了几天,他晚上都不出去了。我问:“你不去巡查一下?”
“不用,有他们四个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