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工作不习惯?”身后突然传来个淡淡的女声。
王之涵转过身,在他后面站着的竟然是早晨才见过一面的主编。
主编名叫于安夏,也就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单眼皮,眼睛却漂亮得紧,下巴微微上扬着,漂亮中带着些许娇气,但是一身干练的打扮硬是让人生不出什么轻薄的念头。
一看就是个女强人的样子。
“于小姐……”王之涵连忙摇摇头,“没有,只是第一天,觉得有些紧张。”
于安夏本人跟她看上去一样,是个不怎么好接近的人。听说在编辑部呆了快3年,但是底下人还都于小姐于小姐地叫。王之涵自然也是随了大家的。
于安夏微微颔首,脸上还是没有什么笑容:“那再见。”
“哦,好,再见。”王之涵忙不迭地点头,但看她还是站在自己面前不动,才醒悟自己是挡了她的路,赶紧道歉闪开。
于安夏踩着高跟鞋快速从他身边走过,不一会儿就开着辆车飞驰而去。
这样出色的人……王之涵不自觉地又想起昨天刚刚认识的那个男孩,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
王之涵从来都是个懒懒散散的人,没有过什么大的理想,也没有努力地去做过什么事情。到现在已经活了二十六年,除了在十几岁意识到自己喜欢的是男生时很认真地恐惧过一段时间,其他的时候好像一直都是这么迷迷糊糊地过来的。
估计以后也会这么迷迷糊糊地过下去吧。
摇摇头,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驱散,王之涵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半。
不知道那人等急了没有。
本来就是在杂志社附近租的房子,徒步回去也不过就十分钟的路程,去超市顺便买了些菜,回到公寓楼的时候也不过就过了二十分钟。
想到自己一路特意加快的步伐,王之涵忍不住轻叹了口气。
好像是在大学里养成的习惯,每次有什么关于陶冶的事情,一向懒散惯了的他都免不了比旁人更迅速些。
后来就成了习惯,只要是那种闪闪发光的人拜托的事情,他做起来总是有些诚惶诚恐,他知道这样难免显得有些没出息,但却是怎么都改不了。
身边没有人在,自然不必勉强自己坐电梯,王之涵直接提着菜爬到三楼。
拐过楼梯口就看见昨天那男孩竟然正曲膝坐在楼道里,听见他上楼的声音,男孩抬起头来,眼睛里有些气愤:“你不是说五点就回来么?都过了这么久。”
“对不起……”不自觉地就先道歉出来,王之涵快步走过去,“我刚刚去买菜了,你……你在等我吗?怎么坐在这儿?”
男孩挫败地叹了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忘记带钥匙出门了,跟我同居那家伙还没回来,还以为能先进你家,没想到竟然让我等这么久。”
他的语气里带着些少年特有的委屈,让王之涵都忍不住觉得自己犯错了:“不好意思……”
手还在裤兜里摸索着钥匙,电梯就传来“叮”的一声,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往电梯的方向看过去。
里面的人一出来,男孩立马一脸不满地对着那人开口:“陶冶!你怎么这么晚回来!不是说今天可以早下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