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公主的这封信,无非就是表彰洛明一下,然后为他这次行动中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做了一个背书,证明那都是合法合理合乎王室意愿的,让他可以安心而已。
余下的,全都是些冠冕堂皇的废话套话。
如果像当初和洛明在宴会上交手的那个艾劳,像他那样对公主有着爱慕之情的人,肯定巴不得把每字每句都记在心里,甚至把脸贴上去去闻那信纸上有没有公主的芳香。
不过,像洛明这样前世早就见过许多追星族的人,自然不会上这个钩。
他将这封信收藏起来之后,乘着闲暇,便开始清点这段时间的财政。
说是财政,其实并不过分——他再小也是个骑士,在那片骑士领上就是个微型的王侯,他的钱袋子就算是国库,那么叫财政自然也没有问题。
首先,是他从领地一路带来的盘缠,出发时是两百枚金币,现在还剩一百八十三枚。主要是和夏洛特同行的缘故,省下了不少开支。
接着,就是他为公主献计献策所获得的奖赏了——这件事并没有公开,奖赏是私下里送来的。
奖赏是折合约三百枚金币的金条,上面印着王室的徽章,装在一个小木匣里,更加容易携带,也不容易露富。
在几场比武中获胜,或者是去当裁判,为洛明带来了三十五枚金币的收入。
接下来,是这段时间教授徒弟所获得的学费——洛明收的学费比较少,目前为止也只有二十三枚金币。
还有和艾劳·巴格拉季决斗获胜获得的那枚可以施放初级缓解毒素法术的胸针,价值大约是六七十枚金币。
这样一算,就已经有了四百多枚金币的净收入,可以说洛明的债务已经算是能还清一半了。
怪不得许多人将勃兰登视作机会之城,财富之城。
但还有另一个巨大的收入,虽然不是在勃兰登,但也不可小觑。
那就是洛明在巴吉纳城的收入——多半是靠胡搅蛮缠和敲诈手段得来的。
洛明问大户们索要了三百六十枚金币的剿杀豺狼人专款,说是用来雇佣足够的人手一同剿杀豺狼人,不让它们有逃脱的机会。在名义上,这笔钱也全部花掉了。
但他自己最清楚,其中有两百四十金币直接落进了他自己的手里。
原因也很简单,甚至几乎无可指摘——他雇佣了两位剑师,每人的报酬都是一百二十枚金币。
对于这种短时间的任务来说,花一百多金币去雇佣剑师,算是有些昂贵了,但还没有到贵得离谱的程度。
而那两位剑师,自然就是格兰蒂和洛明了。
这里还有一个文字游戏:作为骑士和公主派遣的专员的洛明,肩负解决豺狼人的任务,但他并不一定必须要在这时使出剑师等级的力量。
作为剑师的洛明,完全可以当做是另一个人,接受雇佣就办事,恪守雇佣兵的传统。
就像是同时身兼好几个头衔的贵族一样。哪怕是一个国王,若是他一不小心还继承了外国的小爵位的话,也可能一会儿会作为甲方封的男爵为甲方出力,一会儿又会作为乙方封的子爵为乙方说话……甚至甲乙双方交战的时候,他可以向两边各派出一支军队助阵,给甲方的军队就只有男爵的标准,给乙方的军队也只有子爵的标准。
而格兰蒂对洛明拿她的名义把这笔钱截下来也没什么意见,只是让他把这笔账记下来,以后她想要用钱的时候,就由洛明掏腰包,从这笔账里慢慢扣。
除此之外,还有用来贿赂洛明的三十金币,靠着那张票据,也顺利地从金店中取出了这笔钱。
当然,这笔贿赂没能让洛明包庇巴吉纳城的那群蠢货,反而让他多敲了一笔竹杠,但他们既然知道自己拗不过洛明,就干脆当这笔钱打水漂了——总不能宣布票据作废吧,这会让好不容易被金子喂饱了的洛明再次生出怨恨,肯定对巴吉纳城没好处。
接下来,从豺狼人那里抄出的钱币、金银、货物、粮食等,还有归还部分货物所得的“幸苦费”……一共为洛明带来了一百八十五枚金币的收入。
虽然给王室上缴了两百枚金币,但从巴吉纳城获得的那些利益,交完这笔钱之后,剩下的也依旧有两百五十三枚金币之多。
将总账加起来,洛明如今身上已经有四百九十六枚金币,除此之外是相当于三百金币的金条,还有那枚洛明不想随便卖掉的胸针。
洛明在勃兰登,固然会买一些东西,还会雇佣一些人手一起带回他的领地上去,但就算这样,他能够带回领地的金币也一定比出发的时候还多不少。
那么,之前给洛明借了一千金币的那位商人哥特,看到这一幕,会怎么想呢?
首先,那家伙肯定不会喊着让洛明立刻还钱——那种不停催讨欠债的家伙总是会招人厌的,只要确信对方有能力按时还款,债主就绝对不会乱催,甚至还要好言安抚对方,让他不会拉下面子来玩赖账的把戏。
据格兰蒂说,她在做佣兵的时候偶然听说过有个佣兵接受了某贵族的秘密雇佣,跑去杀掉了附近的一个店老板之后就跑掉了。
这多半不是仇恨的问题,因为那个店老板兼职放贷人……估计是那个贵族欠了他一笔钱,又不想还钱,就干脆下此毒手吧。
而且,一个很有还款能力,很能赚钱的人,对于放贷的商人来说那简直是一等一的贵客,简直是放在手心里怕化了。
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