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节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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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蒸熟以后再装进南瓜盅里接着蒸,蒸至用竹筷去捅南瓜一捅即穿就可出锅。而自家做的话不用那么麻烦,连肉带瓜一块蒸就行,其实这样味道还好一些,南瓜的味道和肉的味道溶合得更紧密,缺点是火候很不好掌握。

由于蒸的时候南瓜的香味全蒸进了肉里,肉的肥油侧倒过来被南瓜吸收了。因此那肉吃起来就烂软易嚼,不仅有独特的粉蒸肉的味道,还有南瓜的香甜,在嘴里化开时的感觉肥而不腻,味道很是醇正。肉香、蒸肉粉的香味、南瓜的香味和那种微甜的味道和肉溶为一体,怎么吃都不厌。就算吃腻,直接捅被蒸软的南瓜吃,那甜甜软软的味道很解油腻,吃完了后会继续想吃粉蒸肉。南瓜盅一但用这种办法蒸熟后,既是容器,又是食物,还很美形,橙红艳丽的色泽十足讨喜,整道菜就成一道荤素搭配得宜,形、味、色都独具匠心的独特菜式。

粉蒸肉本是湘菜,但因为味道甚美而广泛的流传开,到了现代时几大菜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粉蒸肉做法。像这种以南瓜为盅来蒸粉蒸肉的,却是湖南的特色,孙志新只吃过一次就没忘记,这会儿把它改版了还原出来。

拨丝南瓜做法也没有太大的讲究,跟其它用炒糖上汁用浓糖浆形成的拉丝的拨丝系甜点菜式大同小异。整道菜的制做全在糖汁的制做上,火候不到拨不起丝,火候过头糖又很容易焦糊,特别是用陶锅还不是铁锅来做,难度就更大些。事实上孙志新没有做成功,火候不到位,吃的时候仅能拉出一点点丝,距离一长就会断。

不过史前时代谁吃过这种拨丝系的甜点?牵出一点点丝他们就觉得很趣了。反正布库是吃得很高兴,上嘴唇、下嘴唇,还有下巴上全沾得有糖,跟个偷糖吃的小偷似的。那一盘子拨丝南瓜他一个人干掉一大半,速度快得别人都不好意思跟他抢。未了他竟还没吃过瘾,又抱着盘子舔了一阵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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