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摇的动感音乐,时隐时现的激光镭射灯,成群结队的青年男女,舞厅内,纸醉金迷。
来中国这么久了,金还很少来这种场合,眼睛不停的扫视四周。吴尽欢靠近他的耳边,大声问道:“不太适应?”
金笑道:“还好。”
“走,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吴尽欢拉着金,穿过舞场,选了一处无人的雅座,和金双双坐了下来。两人刚落座,便有穿着暴露的女服务生走过来,笑问道:“两位先生喝点什么?”
“来两瓶啤酒。”
“先生要什么牌子的啤酒?”
“你看着上吧。”
“好的。先生稍等!”女服务生向金抛着媚眼,笑吟吟地走开了。
吴尽欢向金那边靠了靠,说道:“她对你感兴趣。”
“啊?”金满脸的莫名。
吴尽欢今天是去参加高考的,只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装,一看就是个学生,而金则是西装革履,识货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是材质上等、做工精细的名牌,女服务生自然会对他更感兴趣一些。
“在家乡那边,有女朋友吗?”
金脸色一红,连连摇头。以前他的生活很枯燥,除了吃饭和睡觉,其余的时间基本都在训练,哪有时间去交女朋友,而且他特殊的身份也不允许他去交女朋友。
吴尽欢向拿着两瓶酒走过来的那名女服务生努努嘴,笑道:“如果你对她也有兴趣,可以要她的电话!”
金下意识地看眼女服务生,脸色更红,又是摇头,又是摆手,表示不用。
吴尽欢被他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女服务生送来啤酒,蹲在一旁,和吴尽欢、金又聊了一会,见金没有要和自己搭讪的意思,她便起身离开了,去招呼其它的客人。
吴尽欢向金摇了摇头,拿起啤酒,喝了一口,说道:“明天我们休息一天,后天动身去长岛。”
“船厂的事不是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吗,欢哥不用这么急吧?”
“有些不放心,毕竟格格和凯子都是生手,缺乏磨炼。”
两人正说着话,吴尽欢突然眯缝起眼睛,目光如炬地盯着不远处吧台。
金的神经很敏锐,立刻发现吴尽欢的异样,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位年纪不大姑娘。
她看起来还未到二十,上身是黑色的皮夹克,下身是黑色的皮短裤,露出一双修长又匀称的大白腿,脚下穿着黑色的短皮靴。
向脸上看,姑娘画着浓妆,但给人的感觉却很奇特。不是难看,也不是漂亮,而是没特点,没特点到像一张白板,让人看后,完全留不下任何的印象。
一个人,不管长得再怎么平凡,他的面部肯定有不同于旁人的特征,而这个姑娘的面容,却一点特征都没有,让人看过之后转瞬即忘。
这种完全掩饰掉面部特征的化妆技巧,金以前也学过。
这个女人,不简单!金在心理快速做出判断,他小声问道:“欢哥认识她?”
不愧是特工出身,神经敏锐,观察细微,心思如丝。吴尽欢含笑点点头,说道:“以前有过一面之缘。”
“她是?”金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完。
吴尽欢心领神会地说道:“如你心里所想。”ql11
果然是杀手!金还未来得及说话,那名浓妆姑娘突然站起身形,径直地向舞厅里端的雅座走了过去。
顺势看过去,只见那处雅座坐着好几个人,正中间的一位,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在他的两边,各坐着一个年轻漂亮小姐,中年人左拥右抱,时不时地发出哈哈的大笑声。
再往两边看,是几名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一个个面容冷峻,身上自然而然地流露出肃杀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