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敲槌警告李先生,时陌拉住李先生,小声道:“李先生,请您不要太急,上诉人确实持有《伤情鉴定书》这份证据,这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除非您认为上诉人没有这份证据,那才是对这个事实有异议。您认为《伤情鉴定书》是假的,是您个人意见,在后面的辩论阶段能就可以发表这个意见。”
李先生拉不面子,恶声恶气地骂时陌:“你是帮哪边的?你是我律师知不知道,我说什么都是对的!”
时陌头疼脑胀:“李先生,这是法定程序,不是不给您发表意见,而是您要按照法定程序走。”
李先生吹胡子瞪眼:“既然给我发表意见,那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还不让我说?他妈的你这律师怎么当的,话都不让我说,要你干什么!”
审判长敲法槌警告:“被上诉人,请你注意你的用词,这里是法庭,不是给你吵架的地方,请你遵守法庭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