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到庄森比自己更受欢迎,乐维非常郁闷,暗暗跟对方较着劲。每当有女生经过,他就不停变换着姿势,抬起手臂亮亮自己的肱二头肌,夹紧大腿显摆一下富有弹性的屁股,或者趁着转头的时候亮出个极富魅惑力的邪气笑容。很快那些原本落在庄森身上的目光就都被他给吸引住了。
抢尽风头、尤其是抢尽庄森风头这件事,真是令人神清气爽。至于理由嘛……就是讨厌,没有理由!
对于乐维一系列幼稚的想法和举动,齐习都假装看不见,可聊天的间隙,却时常会低下头抿嘴偷偷笑一下。笑过了,眼底又泛起一丝淡淡的黯然。
庄森的注意力都在齐习身上,根本不在乎乐维有任何小动作。两人先是聊了聊周年庆的整体构思,接着扯到百老汇音乐剧的巡演,不知怎么又讨论起了三大酒庄的口味对比,最后聊起在伦敦偶遇街拍大师toon的有趣经历。
这些话题乐维完全插不上嘴,只能站在旁边一杯接一杯地默默喝酒。齐习怕他感到无聊,偶尔转头和他碰下杯子,或是开几句玩笑逗他说话。
直到这时乐维才闹明白,自己在庄森面前,还真就是个“小朋友”。两人之间的差距可不止是谁能多吸引到几个小妞儿那么简单。庄森站在山头上,放眼一望就是方圆百里。而自己蹲在井底下,跳得再欢也就井口那一小片天。
可越是这样,他越有干劲,越渴望有朝一日站到更高的山头上。不知不觉,望着庄森时脸上竟然浮现出猫看到老鼠才会出现的狞笑。只不过这老鼠是成精了的庞然大鼠,而猫则是刚从笼子里逃出生天的小奶猫。
察觉到乐维喝得太多,已经开始一个人傻笑了,齐习贴近他晃了晃手里的杯子:“大维,你到量了,别再喝了。要不要试试我这个?”
乐维只醉了一半,另一半大脑还能正常运转:“不对啊齐老师,你不是不喝酒的吗?”
齐习笑笑,并没直接回答,而是把杯子举到乐维唇边,示意他尝尝看。因为酒精的关系,乐维整个人彻底无拘无束了,也不在乎那杯子齐习是否用过,端起来就是一大口。原来里面装的不是酒,也尝不出什么味道,只是咽下去之后,会透出一丝甘香。因为很清爽,乐维一仰头“咕咚咕咚”全干掉了。
庄森站在对面略微皱了下眉,对齐习说:“我去拿点酒,顺便叫他们再帮你冲杯青茶。”
齐习点点头,没多说什么。等庄森走远了,他小声问乐维:“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庄森?”
乐维瞪着眼反问:“怎么,你喜欢他吗?”
齐习一愣,被问住了,喜欢可是有两层意思的,不能乱答。他嘴角牵动一下,斟酌着说道:“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尽量别当面表现出来。《风尚》是目前国内时装类杂志的三大巨头之一,是时尚界的风向标。和其他两家杂志相比,他们又向来以专业性着称,多少设计师赶着巴结都来不及。做庄森那个位置,想捧谁不一定捧得起来,但是想踩谁,就太容易了。”
见乐维臭着张脸不答话,齐习抬手捏捏他耳垂:“大维,听话。”
耳垂是乐维浑身上下最敏感的部位,被人吹口气就痒得受不了了。小时候老妈教训他,他从来不怕,反正皮糙肉厚,打哪都不疼。后来老妈就研究出一个好办法——拧耳朵。都不用真拧,只要手指往耳朵上一卡,他就立刻跪地求饶了。
现在被齐习淬不及防捏了一下,麻酥酥的感觉电流一样从头窜到脚,连指甲盖都在发颤。乐维立刻软了:“是是是,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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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午夜,第一场表演结束,乐维已经醉得脚步发飘了。齐习看看表,又抬头看看庄森:“不早了,走吧。”
庄森很自然地将胳膊搭在齐习肩头:“没开车吧?我送你。”
不等齐习回答,乐维从后面贴上去,很幼稚地一抖肩膀挤开了庄森:“齐老师,我送你!”
看着乐维走直线都成问题的样子,庄森抬手去拦:“还是……”
在他碰到之前,乐维一把将齐习拉后两步,双手牢牢握着肩膀,生怕给人抢了:“我送!”
庄森本来就没什么耐心,面对乐维的胡搅蛮缠声音顿时冷了下来:“你这小子怎么回事?”
齐习不动声色把人挡在身后,语气温和地对庄森说道:“没事,反正都是叫车,你走你的,我送他回去吧。”
庄森担心齐习一个人搞不定乐维,还想再说什么,可他知道齐习向来最讨厌别人忽视他说的话,于是勉为其难点了点头:“那好,你小心点儿。有什么事打给我。”
齐习摆摆手,让庄森先走,他背后还趴着个大马猴儿一样的乐维,行动不便。
乐维躬着腰,下巴在齐习肩窝里蹭来蹭去:“我送你!我送你回家!”比要糖吃的熊孩子还难缠。
齐习拍拍他光溜溜的脑袋:“好,你送我回家,行啦吧。不过等我先送了你,你再送我回家。”
乐维被彻底绕晕了,管是谁送谁回家,反正都是回家,他很满意地点点头:“嗯,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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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乐维家的路齐习记得很熟。在乐维没放出来之前,他偷偷去过几次。就那么站在楼下盯着乐维窗口看,能看上好久。惹得每次保安都要在他身边来来回回巡视好几趟。
人喝醉了酒,就变得死沉死沉。齐习一路架着乐维,被压得腰都直不起来。出电梯的时候左脚绊右脚一个趔趄,差点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