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寻发现少了人,于是问:“菲利克斯和大卫呢?”
“出去偷衣服去了。”闭目养神的鲁道夫悠悠地道。
“烤好了!”以利亚用匕首开始切开烤野鸡或者野鸭之类的,分完之后,放在了一张刚采摘来的几张大树叶上面,拿过来一份。他显然不是这猎物的获得者,否则又是他抓来的猎物、又是他烤的,还要分给大家吃,一定是怨声载道的。
菲利克斯和大卫走了进来,一个布包裹被扔到程千寻的面前。大卫微带得意地道:“试试。一共四件,总有一件合适的。”
程千寻打开了用不知道是床单还是窗帘白布弄成的包裹,里面是几件这个时代女人穿的衣服。她笑了起来:“你们从哪里弄来的,难道是去服装店?”
“不是服装店!”大卫见肉正好烤好,坐下来吃拿了一份吃了起来:“是去一家有着五个女儿的人家偷来的。他们正好昨晚洗的衣服没有收进屋,就选了适合你身材的。”
菲利克斯加了一句:“我们专门挑了当地人常穿的衣服,应该不会被认出来。”
确实是当地人常穿的,这里物资当然没有凡尔赛之类的地方豪华,很少有女人穿紧身胸衣,衣服大多是象娃娃裙、胸口下面就微微收腰、随后裙摆拖到脚面。布料大约也是几匹布里裁剪出来,不是深蓝、就是墨绿。这些男女从教堂出来时,还以为是穿着队服,应该说是镇服。
程千寻选了一件没有什么磨损的,这样的话就不易被看出是偷来的。她拿起了裙子,看看身边满是男人,于是拿着衣服出去了。
将身上男孩子的衣服脱下,穿上了女孩子的裙子,并且还有一顶布做的小帽子。她仿效那些镇上的女孩子,将头发编织成简单的马尾,然后将帽子戴上后回了树洞。
鲁道夫上下打量了几眼:“还行,应该不大会被认出来,但你不是白种人,编好身份来历了吗?”
换了衣服,就不敢再坐下了,程千寻只有站着抓起一块烤肉吃着:“就说是刚好经过的,是打算翻过山去探望朋友的。不小心马受惊了,驮着着我的东西全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