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林斌回头看去,又见有人落马。
他们一路挑选偏僻小道时而徒步行走、时而骑马而行,尽管骑马的时间不多,但是还是不断有伤重者由于太过颠簸而不慎落马,霜建议稍微休息再上路,公孙宏却说必须离远点,不然匈奴人发现渡口被攻必然会派出侦骑,那时被发现就全完蛋了。
“吁……”林斌勒住缰绳,下马急急跑去,落马者身旁已经围了几名戍卒,他们见林斌来了纷纷让开。林斌蹲身伸手去,发现落马者已经没了鼻息,他脸色一黯,将死去的袍泽横抱起来,来到自己的坐骑前将袍泽的尸体放在马背上,默不作声地挥手命令队伍继续前进。
他们从渡口一路向西北方向逃,早已经进了雁门郡的地界,很是奇怪的路途中没有遭遇匈奴人的骑兵,路上也再次看见三个月曾经发生的那一幕,草丛里,溪水边,树林旁,处处皆有汉人平民的尸体。然而这次更加惨烈,至少军臣单于率军作战时不会侮辱汉军的遗体,现在,匈奴各大小部落正在尽情的蹂躏汉人的遗体,他们用汉军的遗体排成道路两旁长长的尸阵,然后命令骑兵纵马践踏,汉军尸体有如一张破抹布,碎肉和骨骼乱洒,说不出来的凄惨。
弱小的一方永远只能默默地接受蹂躏,没有人回去同情弱小,有的只是在一旁尽情的嘲笑,笑到爽快时,还会再加一句评语:活该!
林斌不怕死,怕死他就不会去当兵,但是现在他不想死。既然他来到了这里,活在汉民族即将到来的最关键时刻,那后世那个年代这个民族已经遭受无数次苦难,被蹂躏得连民族本身都失去了信仰,他既然来到了这里,不想在还没有看见民族变得强盛的时候死去,他一定要亲眼看看被游牧民族称为‘善战的、伟大的汉民族’远击匈奴三千里,也十分渴望在汉民族最为辉煌的时代有一番作为,这些都要有一个前提,那便是挣扎着活下去!
林斌的话一直很少,不是不想说,而是在不熟悉风土民情说话的方式和腔调都和这时的人格格不入,显得非常特别。他当然想与自己的袍泽开怀大笑,畅所欲言,但是呢?当他稍微熟悉一点风土人情的时候,想要融入这个社会,却被上位者当成了肉中刺给抛弃了。
人一旦失去了一点什么,只要付出努力总会再获得一些什么,林斌被抛弃后常常会想,在古代没有地位无法保证自己的生存,下位者卑,生活在边塞不但有匈奴人想要你的人头,就算是袍泽之间也是尔虞我诈。他经历了这些之后,仔细思考,得到了怎么在这个时代活下去的保证,那便是变强,变得更有影响力,这才能不会再一次成为可以任意辱杀的小人物。
其实林斌心里很清楚都发生了什么事,他何其不知道蒋朔在挑拨离间,还不是为了剪除升官发财道路上的障碍?不过他管不了那么多,公孙熬想杀他也不全然是误会,至少公孙熬不止一次的露出了杀意,有时候欣赏和排斥的情感都是处在同一条线,无论左偏或是右移,若不在兵事结束前找机会先逃,战事结束后就要束手待毙了。
值得林斌庆幸的是公孙宏虽然是个小人,但却是一个合格的伙伴,至少公孙宏懂得审时度势,知道在什么时间应该做出怎么样的选择,而且公孙宏的存在也很有必要,有些他不能做的事情需要公孙宏来做强硬的决定,比如……就在刚才公孙宏强硬的下令杀掉可能泄露自己等人行踪的奴隶。
就因为公孙宏聪明,这才紧紧跟随在林斌左右,公孙宏不想做附庸,他要表现自己存在的必要,以期望在将来能拥有自己做主的权利。
公孙宏的目标和理想都十分崇高,他懂得应该怎么借势,而无疑跟着没有底子,身材高大有一股子狠劲,而且能容人的林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公孙宏非常肯定林斌绝对不会庸庸碌碌的过其一生,像林斌这么特殊的存在必然会有一番作为,也因为这个猜想,公孙宏才在努力的演绎自己的作用。
一群啼雁掠过,最前方的甲贺突然发出示警的信号,整个队伍停顿了下来。
甲贺跳下马头,奔跑过来,“大人,雁群飞掠,必是有人在草丛疾行!”
林斌看向旁边马背上的公孙宏,“你有什么意见?”
公孙宏答:“雁门郡虽无大山,但荒芜之地却多如牛毛,我料前方必不会是匈奴人,该是庶民或走散了的我方士卒。”
林斌回头看向甲贺,“你带三个人去看看。尽快回来禀报!”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命令戍卒们下马躲进茂密的草丛,对于被压倒的草丛,现在恐怕是无能为力了,人多根本无法掩盖行迹。
……
“大人!大人……”
林斌听到呼唤从草丛走出来,却是看见甲贺领了一个陌生人过来,看他装束是汉军无疑,只是看去既憔悴又狼狈。
“卑下参见大人!”来人声音里满是激动,见了林斌即行大礼,他这一跪,失去头盔的须鬃顺势一抛竟是被扯掉了纶巾(缠绑头发的布条),满头须鬃尽散,配合那残破的戎袍和苍白的脸庞,看去竟是如此的悲凉。
林斌寻问似得看向甲贺,一时竟是忘了将来人扶起来任由他跪地抽泣。
“大人,还是由陈什长来说吧?”
陈义是雁门郡的一名什长,在三日前卫戎的兵堡被匈奴人攻破后趁乱逃了出来,先后聚拢了上百名同是溃败而逃的戍卒,他们一伙人商量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