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谦也不是不会做,只是他握不稳刀子,上回差点把手切了,加上大部分时间他都不在家里,不是在公司开会,就是各地应酬,偶尔闲下来,不是泡吧就是找一群狐朋狗友happy,日子过的糜烂,好在运气不错,也算是顺风顺水。
转眼又是小半个月过去,装修的日子定下来了,许谦也逐渐开始忙碌。可他舍不下米苏,硬是从牙缝里挤出点时间去看,有一次甚至就坐了十分钟,把新买的猫粮玩具放下,就急急忙忙的走了。
因为他另一套房子离市中心偏远,每天来回都得几十分钟,太耗时间。
有一次他趴办公桌上睡着了,江成望进来才醒,看着双眼通红哈欠连天的老板,贴心助理小江给出了一个建议:在附近租一套房子暂住。
其实去掉看望米苏的时间,一来一回也没什么,但现下既然都这样了,许谦也不差这点钱,当即对着他道:“你给我在蜀阳小区里找一套。”
蜀阳小区是严漠的住址,离他们公司也就十几分钟的地铁,算是比较近的。
江成望点头记下,过了两天后却说,小区房位太紧,可能没那么快找到。
毕竟隔壁就是市中心,房价高得吓人不说,还有价无市,加上没打算签长期合同,一时间还找不到房东。
许谦听了就头疼,挥挥手示意他尽快。
结果却是等到手里的案子都结了,还没能找见。
又是一笔盈利入账,数额不小,许谦高兴坏了,在公司里举办庆功宴,由林语溪操办,带着一群小女生把公司布置的漂漂亮亮的,摆满了鲜花和彩带,就连许谦的办公桌上,都放着一捧玫瑰。
他进门的时候还楞了一下,随即却是笑开了。
许谦喜欢玫瑰,很喜欢。
因为那是他母亲最爱的花。
整个公司只有江成望和林语溪知道这点,所以这也必定出自他们的手笔,许谦看着那鲜红的花,心中有几分感动,有几分怅然。
如今触手可及的东西,妈妈却盼了半辈子。
许谦是随母姓的。
而许妈妈生下他的时候,只有十七岁。
那是一个烂俗狗血到不忍重提的故事——前途无量的女高材生爱上了穷小子,一意孤行奉子成婚后,却以悲剧告终。
妈妈——许程蓉是自杀的,她在婚后的十几年中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最终产生了幻觉和幻听,把血液当成了玫瑰,割破了自己的动脉。
而那一天,恰好却是母亲节,辛辛苦苦在外打了一天零工的许谦买了一支玫瑰回家,打算送给他的母亲……
十几年过去,那地狱一般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逐渐模糊的是母亲的脸,唯有那如花瓣般鲜艳的红依旧刺目。
许谦闭了闭眼。
好在,他还是走出来了。
如今的他已经可以像正常人生活,可以笑、可以哭,只是偶尔会觉得寂寞。
父母的悲剧让他对婚姻彻底绝望,许谦没想过结婚,更没想过拥有孩子——所以,他养了一只猫。
短短几天,米苏已经彻底成为了他的家人,成为喧嚣过后,夜深人静中唯一的依靠。
手指摩挲着玫瑰鲜红的花瓣,他从追忆中回过神来,良久后,轻轻叹了口气。
“boss你怎么在这里啊!大家都在等你呐,语溪姐说了,必须由你亲自主持……哎老板,你眼睛怎么红了?是不是累了?”
“……没事,刚说到哪来着?”许谦弯起唇角,笑容冲淡了悲伤,连带着那些不好的回忆,一同被洗去。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如今的他,活的很好。
第28章
许谦在一群小年轻的簇拥下上了台,本想来个严肃点的开场白,却老被人嘻嘻哈哈的打断,最后扶着额头无奈的看着总抢他话头的林语溪:“干脆你来说得了。”
后者笑眯眯的看着他:“那哪成啊,是老总,当然要你说话……要是说不了,就给我们唱首歌吧!”
她话音刚落,台下一片附和之声,还有调皮点的吹起了口哨。许谦哭笑不得:“合着你们就在这等我呢对吧?”
江成望带头起哄:“唱一个!唱一个!”
许谦最后还是妥协了,他甩了甩头发,把领带一扯:“说吧,要听什么?”
台下一片尖叫声,却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提名都有,什么滑板鞋、小苹果……后来许谦受不了了,大手一挥,冲着音响那边的人一招呼:“随机播放。”
“这不好吧老总?万一放个你不会的,那怎么整……”
“管这么多干嘛呢?不会就切歌啊,我看谁敢拦我。”完了目光往台下一扫,果然没几个人出声的。许谦心中暗笑,刚想说话,熟悉的前奏响了起来……
居然是某首烂大街的流行歌。
许谦当时嫌那歌词太过浮夸,只断断续续的记了几句,如今顺着调子哼唱起来,倒还勉强能跟得上。他唱歌本就不错,如今又刻意压低了声调,低沉中带着点儿烟嗓的味道,更是性感到了极致。台底下小姑娘叫的嗓子都哑了,许谦唱完还叫人拿水给他们喝,又说了几句把气氛挑起来,这才下了台。
台下,他拉过林语溪说:“晚上带大家出去吃顿好的,多玩一会儿,费用归我报销。”
“你不去吗?”
许谦摇摇头:“我就不跟你们年轻人掺和了……1我得去那谁家里看猫。”
林语溪噗地笑了,挥了挥手:“去吧去吧,记得多跟另一位“爸爸”交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