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高中毕业,安妮没有回学校,她选择了在外面继续漂流,来来回回的换了几个地方,广州,珠海,上海,北京,最后在深圳的一家文化公司做了文字编辑助理,她喜欢文字,有一定文字的功底。轩雅考上了本省的中文专业,学习汉语语言文学,她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语文教师,守在爸妈的身边。至少每个月可以回家吃到爸妈做的热气腾腾的饭菜,晚上一家人坐在火炉边看电视。朱晨考上了深圳的一所大学,城建规划专业。当她站在学校的楼顶,搂着轩雅,指着对面的高山说,还有那条小河,将来我一定把这里建成县城最繁华的,最优美的都城。
安妮和朱晨的距离近了很多。但她和朱晨保持着距离,从来没有见面,她知道,轩雅很爱朱晨。
安妮写信给轩雅,她说,深圳很大,我决定停留在深圳。我喜欢她的繁华,喜欢她的琉璃。喜欢她的璀璨。我一定要嫁一个有钱人。
轩雅走进新的校园,没有安妮的陪伴,没有朱晨的影子,一个人很寂寞,她尝试着交新的朋友,她长的漂亮,说话又温柔,学习也很好,很多的同学都和她成为朋友,在她的心里,对朋友的概念很清楚,清楚知道她们要的是什么,她生活在循坏之中,周末的时候她去球场看比赛,有空的时候也去参加学校的舞会,一些知识讲座,还去图书室看看,她要充实自己,让自己没有时间停下来想安妮,想朱晨,她的心里装不下别人。而安妮是她心里的一道疼痛。她的离开带走的是她时刻的思念。她过的好吗?钱够用吗?那个黄头发的小子对她好吗?她不离开,她会考上跟自己一个学校吗?还是会回家去?都怪那个黄头发小子,说外面的世界多么多么的好?
晚上睡觉的时候轩雅都会看她们留下的那张照片,三个人的合影,朱晨在中间,她在左边,右边是安妮,三个人的笑脸定格在那个瞬间,永远都回不去了,她把照片放在床头,在学校的小店里定做了一个小小的相框。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天阳光明媚,她们三个人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县城的公园,轩雅坐在后面抱着朱晨那结实的腰,安妮坐在前面的车架上,有个照相的师傅,走过来,问,需要照相吗,十分钟可以出来。她们停下车,那时她们站在公园休闲的椅子上,看着整个公园的花,轩雅想想,身边有最爱的人,最好的姐妹,幸福的时光总是昙花一现。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永恒的。想想那个时候,多么的开心。一去不复返。现在天各一方。
安妮每个月都会写信给轩雅,没有间断过。那个时候写信是最好的联络方法,电话很少,一般的学生不用,父母也不用,电话都是那种装在家里的座机电话。总是简短的几句,每一封信都写着四个字“问候朱晨”。地址换个不停,深圳也没有呆了多久,半年的时间。她说天气很热,一个人出去,摔了跤,被人偷了钱包。身份证也丢了。经常查暂住证。没有暂住证就会被治安队抓起来。我没有暂住证,因此,我一个地方到一个地方,不过我喜欢旅游,我报了一个文学学习班。你们不要担心我,我会照顾好自己。
刚开始,朱晨每个礼拜都会写给轩雅信,说,很想她,照顾好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一句问候安妮的,她很生气,很伤心。后来信慢慢的少了,一个学期一两封信。她每次都告诉朱晨安妮的来信,让朱晨放假的时候去找安妮,让她回家。朱晨说,她自己有想过的生活,谁都无法阻止,等她累的一天,会回来的。我们主宰不了她的生活。轩雅在心里深深的知道,安妮是爱朱晨的。从每个月的那四个字里,女人的嗅觉都是敏感的,女人是嗅觉的动物。然而她无法阻止,在她的心里,只要安妮能回来,她宁愿把朱晨让给她。因为她很少看见安妮笑过。这一切她把责任推给了她的父母,推给了世界。她好喜欢安妮在自己家里吃饭的情景,当父母把那个热气腾腾的鸡腿夹给她时候,她笑了,母亲说,以后多带安妮来吃,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比你聪明很多。她长的还漂亮,骨子里一个高傲的人。只是心里有一点自卑。
她想到她们第一次睡到一起的时候,两个人的抱在一起,一直到天亮。看着她洁白的身体,乌黑的头发。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她羞涩的说,我喜欢像朱晨那样帅气的,文绉绉的男孩。轩雅用手指刮她的鼻子,你喜欢他吗。安妮没有回应,转身假装睡着。轩雅紧紧的抱着她。
轩雅的生日,安妮送来一张一米长的油画,画上是她,附有字条,轩雅姐姐,生日快乐,我好想你。我现在在西藏,我开始学画画,你知道的,我喜欢画画。我要画布达拉宫,下一个目标就是想到撒哈拉沙漠,我要看三毛,看荷西。我要为她们画一张世界最好的画。
她打电话给朱晨,朱晨却忘记了,大学的第一个生日,朱晨说,学习很忙,要考很多的科目,还要选修其他相关的科目,没有时间。轩雅哭了,她哭的是,安妮记得她的生日,而自己的朱晨呢,把自己的身体和心都给了他,他什么都不记得。夜里,她一个人走到操场边上,那里也有一棵树,她想到自己高中的那棵树,安妮就坐在树上,脚一摇一摇的,穿着白色的裙子,那是她卖给她的,那条破旧的有洞的牛仔裤在洗的时候,她就换上那条白色的裙子。微风吹来,把她的裙子吹得像荷花一样,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