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在昆明呆了五天,她没有回家。在她的心里,没有必要回家,她也不想回这个所谓的家。家的这个概念从她出走的那天起,就没有过。而她所谓的家,就是和朱晨在一起,这个家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她注定的是行走,漂流,居无定所。这五天里,她也没有和轩雅住在一起。她怕自己伤心,怕自己流泪。更怕的是她不想轩雅看见她不堪的肌肤。轩雅也不好勉强。
她走的那天还是下雨。第一次出来的那天也是下雨。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不幸的人。轩雅到车站送她。轩雅这次买了好多的食品,土特产,辣子,花生,板栗,火腿,好多,用一个大大的袋子装着。安妮说,我不喜欢带这么多的东西,在车上不方便。轩雅说,都要带上,下了车你就自己包车走。你这次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朱晨在深圳,你可以去看看他。安妮就背着一个大大的包。三年了,外表还是没有变化,心越走越远了。轩雅在后面看着她,说,我等你回来。记得家里还有我这个姐姐。路是可以选择的呀,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以她的外表,内涵,找一个人结婚生孩子,在家里陪着年迈的妈妈,为什么就这么难呢,不知道她的心里在想着什么。越来越看不清楚了。平平淡淡的过一生有什么不可以。何以不能见人,就因为她的家庭吗。其实,安妮何尝不想在家里过安稳的生活,有那个女孩子愿意流浪?
今天,她回头看我了。她的眼神带着一丝微笑。我举起手,安妮,记得,我在家里等你回来。我们是吵不散,骂不走,一辈子都是好姐妹。我有的东西一定给你分享。轩雅在后面的安检口说道。
她放下手中的袋子,朝轩雅挥着手,回去吧,我的路是我自己选择的,我没有怪过谁。也许我就是适合在路上走。这是我的命。我相信命。停下来就会死去,就会醒不过来。记得毕业就跟朱晨结婚,到时候,我给你一个大大的红包。
三年的时光,轩雅长大了,安妮也长大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而一切都回不去了,时间都是骗人的谎话,只有那些傻子才会相信,时间是真理的法则。轩雅常常在记忆想起高中的安妮,她一直的就在那里,在操场的那棵大树上,在家里的那张白色的大床上,在教室最后面的那张桌子上。在校门口的那条102国道上。想起她的这一切,彻夜难眠,所有的意念,最熟悉,最开心的一个安妮,现在就想一条很宽的河,一个在河的这边,一个在河的那边。你过不去,她也过不来。遥遥相望。
在安妮的生命中,青春早已经远去,早已经消逝的无影无踪。早就枯萎凋零。也许她从没有过青春。因为,朱晨的心里没有她。因为她的爸爸早已经死去。她不知道她现在活着是为了什么,是不是每个跟她相同的人,都会有如此的想法,我也没有研究过,也不想去研究,觉得她跟我无关紧要。轩雅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安妮看着镜中的自己,这样的衰老来得太突然了,脸上的线条,脸上的脂粉,额头,眼睛嘴巴刻下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眉。越来越反感现在的自己。现在能配得上朱晨吗,朱晨看到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奇怪状。她爱朱晨,也爱轩雅。以为自己可以忘掉朱晨,她和卖老鼠药的黄头发小仔相好,可就是爱不上他,又和湖北佬相好,还是爱不上他,因为他的心里,朱晨的影子在伴随着她,一步步的把自己摧毁,推向悬崖,推向死亡。想逃离这一切。不停的喝酒,不停的抽烟。
雨停了,安妮从车窗的玻璃看着天空,那是一种奇怪的蓝,记得曾经一个作家说,蔚蓝的天空也是一种疾病,寂寞,空虚,不堪而多彩,外面的风景,随着车的前进,往后推移。不留下痕迹。
记得以后的某个时辰,某个夜里,朱晨对着她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个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特来告诉你,我觉得现在你比过去更美,相比你年轻的容貌,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你知道吗,这是出自于杜拉斯的《情人》这本书,开篇的第一句话。现在送给你最为合适不过。
安妮希望自己不要有记忆,她自己很痛苦。记忆太多,就无法走出来。在她的脑子里清晰的记得高中的每一天,她和轩雅,朱晨,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游玩,她更记得她爸爸死去的那个夜里,自己和母亲,穿着白色的孝衣服跪在棺材的面前,看着母亲的眼泪,那个时候,她就告诉自己,不能掉眼泪。哭也无法挽回这个家庭。所以她经常下课就会爬到操场的那个大树上。那个时候,她和轩雅就已经站在河的两端,只是当时谁都没有被察觉。
安妮抚摸自己苍老的皮肤,无尽的沧桑尽在其中。
很快的又一年过去了。轩雅毕业,如愿所长,她一毕业就考取镇上的初中语文教师。每天下班,都可以骑着她心爱的电动车回家吃到父母热气腾腾的饭菜,晚上一家人坐在客厅看电视,躺在妈妈的怀里。
朱晨也毕业。不幸的是他没有考取。他的家人为他来年在复习,在好好的考,给他安排了一家国企的单位,临时的工人。朱晨放弃了,他回到了深圳,穿梭在茫茫的人群中努力的找一个合适自己的位子。他不想在依靠家里的人,他觉得,年轻的时候应该多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哪怕最后一无所有。
安妮继续北上,她要去北京看看**,看看开国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