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多了去啦,知道对门倾笙明意家的副社长吗?咱社长就是去找他的。”
“副社长?”沈安煜回忆了一下,“好像是叫清宵语吧,只去串过一次门。”
“果然。”云栖了然于胸,估计就没有没被他串过的,“再猜。”
沈安煜皱着细长的眉,陷入思考。云栖看着那张纠结的小脸,顿时觉得有点不忍心,有一种直接想告诉他的冲动。
“离人渺吗?”
云栖摇头。
这人必须网配网翻都兼顾的,而且资历要比逃夭自己高,算起来的话其实也没几个。
“浅草吗?”
云栖还是摇头。
“不渡吗?”
不渡说的是寒意不渡,算起来比逃夭早不了多少,但是人家第一部接的就是大制作的古风耽美虐心虐肝虐肾的大型广播剧,是以一夜成名。
云栖实在是忍不住了,“我说逃小夭童鞋,你今天很不正常哦,还有一个人明明更好猜,你怎么不猜?”
逃夭脸上蓦然出现了一抹绯色,“还有谁?谁啊我不知道。”
“有猫腻。”云大栖凭着她一双火眼金睛的眼睛,立刻立马上马地断定出来这两个人知道一定有猫腻。
“什么猫腻,我……我从来没和他说过话。”
看着少年脸上透露的红色,云栖更兴奋了,“啧啧啧,我还没说是谁呢,赶紧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沈安煜一扭头,“不和你玩了。”
“傻妈不要。”云栖赶紧跟上,万一不去走秀了那她可就死翘翘了,哦漏。
当然作为一个生长在祖国的阳光下沐浴着新社会光辉的好少年怎么会不讲信用呢,于是他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我回去换身衣服,到时候和你联系,成吗?”
云栖实在是不忍心拒绝他,如果一个美丽到这般程度的美人眨着他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和你说:“这样成吗?”
那么你的反应只能是“行行行,买买买,干什么都行,只要你喜欢。”
于是沈安煜回去了,云栖栖默默攥着鸡排和爪机,到社团去报到。
夏天天黑得比较迟,也给了足够的时间给他们准备活动。西边的太阳还明晃晃挂着,去食堂吃饭的人勾三个搭四个,来不及的嘴里叼着个包子就跑到艺体中心去。那儿一般办的是大型一点的非正式活动,而大礼堂则用来排排话剧安排一些学术讲座啥的。沈安煜和宋时、叶思危还有对门的顾子渊一路走过去,不时看到各种车辆从身边穿过。后座坐着女朋友的自行车,嗖一下从身边窜过去的后座还是坐着女朋友的电瓶车,慢慢悠悠滴滴按着喇叭副驾驶还是坐着女朋友的轿车,只有他们四个大男人穿得那么骚包,一摇一晃地走在大马路上。
为什么说是骚包呢,有了个骚包的叶思危,必须一个顶三呀啊喂,自己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骚包衬衫不说,还翻出一件领口开成深v的黑色紧身t恤,死皮赖脸地要让沈安煜穿上。即使沈安煜再表现得多可怜到我见犹怜的地步,叶某人还是坚决抵抗住诱惑,把衣服套到了沈安煜的身上。
嘿嘿,这是为了更大的诱惑,为了咱303,为了咱集体。这时候的他感觉自己无比伟大,揍是这么有集体荣誉感!
沈美人脸都黑了,煞气要发作了。
“芋头别生气,请你吃好吃的。”
沈安煜不为所动,还是宋时拿了叶思危为他准备的亚麻短裤,最后表示大家都豁出去了,你不穿就太不给面子了。
沈安煜只得嘤嘤嘤,这不还穿在身上没脱下来了嘛。
四个人到了艺体中心之后,沈安煜就赶紧打声招呼溜了。如果不溜的话就等着被一大群妹子给围观吧,而且他也不好意思突围出来。到一个新招式:先发制人,自己先躲起来,到时候碰到云栖的话就打个招呼,然后,嘿嘿,溜之大吉。
开场预热的是本校园组建的一只乐队,主唱是一个打扮得很成熟的……额……大胖子,其他成员都在紧张地摆放设备,调试乐器,而他站在台上一蹦一跳,特欢快地和观众们讲笑话,这只从西校区来的队伍大老远地从郊区赶过来也是不容易。沈安煜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把自己的帽子取了下来,灯光比较暗,应该不会有人发觉的。
大胖子开始唱歌,沈安煜一听前奏,居然是“tonigy love”,这首世界级经典的情歌大胖子唱起来居然意外地好听,嗓音甘纯,闲适,和他的体型一点都不配。
沈安煜一时听得入了神,然后就被人戳了一下胳臂。他一转头,身边的一个妹子“哇”一声叫了出来。沈安煜赶紧伸出食指抵在唇边:“嘘!”
妹子会意,但一时实在无法抑制那激动的表情,不住地扯着身边好友的袖子。“你是我们的校花吗?”
这位扎马尾的姑娘简直和她人一样单纯,一出口就语出惊人。沈安煜正想回答,激动的妹子一时也意识到自己的问法不对了,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抱歉,我不该那么问,你真的是煜煜吗?”
煜煜,这是什么鬼?
“我和梅梅特意从北校区赶过来的。”说完又拉了一下那个叫梅梅的手,“不对,梅梅是从南校区赶过来的。”
那个梅梅很冷静,但当她看到沈安煜的第一眼时,眼睛里的那抹惊艳还是无法抹去。
“我叫杨画屏,男神你好。”
“妹子好。”
沈安煜把自己的手在衣服上擦了一下,然后才握了一下妹子的。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