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养到十六岁,婆家那边还有别的儿子和孙子,就想让她赶紧把女儿嫁了得些彩礼回来娶孙媳妇。
原本没想过重新嫁人的程梅,一下子炸了,带了女儿回了娘家。娘家倒没说什么,但她话说的明白,自己会重新嫁人,女儿就留在娘家,过几年好生找个人家嫁了,让娘家给她女儿当个靠山,不叫人欺负了她女儿。
“农村就是这样,女儿嫁出去,最怕就是娘家没人给你靠腰。万一在婆家吃了亏,没人帮你说理,这个亏就得吃一辈子。”不是说农村人都不讲道理,而是说,你要是遇到了不讲道理的,至少得有拳头准备着不是。
程梅之前觉得婆家是她和女儿的靠山,也就一直呆在婆家抚养女儿长大。没想到婆家为了孙子,转头就想把孙女推出去换钱,这种人明显靠不住。这才带着女儿回娘家,她既然打算嫁出去,自然是不用娘家帮她养老,就是想让他们替自己的女儿做个靠山而已,娘家也没理由不答应。
“她说闺女不带在身边,过几年直接从她娘家嫁出去,也挺好,我们落得清静。要是能成,以后当门亲戚走动就行了。”
农村人结婚早,司爱华现在也不过四十岁,程梅也才三十五岁,其实放到大城市,这个年纪就算是头婚的,也大有人在。
“带过来相亲的人里头,有条件比她好的,也有长的比她好的,不过肯主动来的,她是第一个。”相亲之后,程梅是第一个上门的,这等于是拉下自己的面子,主动示好。光凭这一点,司大娘就挺满意的。
自家儿子司大娘当然是怎么看怎么好,但也知道他恐怕很难去主动追求任何一个人。司大娘正犯愁呢,要说这事,让女人家主动,她也说不出口啊。
“这下好了,女追男隔层纱,我总算是可以闭眼下去跟你爷爷交待了。”司大娘呆在厨房的时间越长,就越高兴,因为程梅一直没出来呢,两个人聊了这么久,肯定有戏。
等程梅走的时候,司爱华出来,把她送出老远才回。
一回来看到家里一老一小都眼巴巴看着他,不由无奈道:“我们没说啥,她就是问问我龙头樱怎么种,结的果才多。”
“她倒是挺会问的。”司大娘忍住笑,要问自己儿子别的,没准他真答不出来,问他怎么干农活,那可是说不完的话。
“嗯。”司爱华也不吭声了,不过表情总算比之前好看,眉眼间也放松的很,没有那么抗拒。
“我叫人再仔细打听打听她的事。”司大娘暗自嘀咕着,她看得出来,儿子跟这个程梅,真有可能成。
程梅又来了一回,请司爱华帮她娘家看看沙棘树,司爱华一听,扛着工具就去了。
司大娘和司雨侬在家里笑的打跌,惹得司青青还特意守在门口看程梅长什么样。
“长的倒是一般,不过一看就是个会干活的。”司青青点评的倒是挺到位。
“是会干活,之前在婆家就是个勤快的。”司大娘打听之后,越发觉得这个程梅不错。
寒假过的飞快,司青青和司雨侬双双踏到回学校的路。
四月份沪市的消息传来,林建云亲自过去一趟,将认购证在最高点卖掉,一个人获利超过一千万。这中间的暴利,可以说是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夜暴富的机会。很快,这种风潮蔓延到深市,一时间本地人靠出借身份证都能小赚一笔。
那些当初想买又放弃的,大概一辈子都没法忘记这种后悔的滋味。
林建云惊讶之余,对司雨侬手里的计划书就更感兴趣了。她不是没见过钱的人,林氏集团现在的收益已经颇高,一千多万还不值得她太当一回事。但若是这一千多万完全是靠司雨侬的分析赚回来的,而且这么轻松就值得太当一回事了。
林鸿远一直以来,都只有拿零花钱的份,跟在姑姑身边才拿到一点工资,这是他第一次自己赚到一千万,简直乐疯了,恨不得告诉家里每一个人。
不过他的好日子到头了,林父找关系把他塞到美国去读语言,一年后直接在美国找间大学让他入读。
“表哥死活都不肯去,还是我妈劝他,以后家里都是大学生,他一个高中生,还没开口就比人矮一截。他这才没办法,只能松口,昨天打电话来,又说美国挺不错的,可以天天吃汉堡。”九二年的中国,汉堡牛排这些不说多稀罕吧,确实也不是普通大众日常饮食的一部分,林鸿远一下子被吸引情有可原。
司雨侬捂着嘴笑,“他觉得好就好。”过段日子他就该知道天天吃汉堡牛排炸鸡块,有多让人想死了。
夏慕桑不知道她为什么发笑,鼓起勇气道:“我知道一家做牛排的西餐馆,是从香港请来的厨师,你想去尝一下吗?”
怕她不答应,又加了一句,“我请你和青青一块去。”
“我请你吧,就当谢谢你过年的招待。”司雨侬的确有回请他的想法,干脆借了这次机会。
“也好。”夏慕桑只能先点头,把这件事确定下来再说。
回到宿舍,跟司雨侬住对床的女生,一脸八卦的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