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燕没好气的打了一下丈夫的胸脯,“笨蛋,小白他只是不善言辞,不想让我们跟着他去冒险而已,他没有恶意的,虽然行为是不大讨人喜欢啦。”
齐重就郁闷的挠了挠头,不解的问道:“那老婆你干嘛一副不高兴的表情,难道不是那小子敢欺负你,我不争气才不高兴的吗?”
“我哪有不高兴。”在齐重的怀里,罗燕蹭了蹭,小声嘟囔道,“我只是担心他们两个孩子而已,你看当时我们去商店里找吃的时候,就那么几个丧尸就咬死了两个人,现在这边的丧尸这么多,他们两个多危险啊。”
“那女娃子俺不知道。”齐重瓮声道,“那个小子很厉害的,俺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力气的人,还是那么一个娃娃。俺觉得就像那小子说的一样,他们是有办法的,你就别担心了,老婆。”
“哼,你还好意思说。”罗燕轻锤了一下丈夫,“你平常不是总跟我吹牛,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吗?结果关键时刻连个小孩子都比不过。”
“那真的不怪俺啊,老婆,”齐重的脸色登时苦了下来,“可不是俺不争气,是那小子太古怪了,俺敢说这边绝对没有人的力气能比得过那小子。”
罗燕见丈夫焦急起来,就有些好笑起来,无论何时,这个傻大个总是把她的玩笑话当真。
齐重实在是太耿直了些,这件事从罗燕认识他起就非常明白。脑子不会拐弯,做什么事都一根筋,对人太过真诚,这些在现在都已经算不上优点的品质,在别人看来,简而言之就是愚蠢不懂事。
罗燕也并非是一开始就倾心于他,还在大学时的罗燕当初并未谈过恋爱,心目中的恋情自然也是和别的女孩一样浪漫,因而是不可能对这个长得就和浪漫二子不搭边的糙汉子有太多的注意。
那时的罗燕在大学中也是颇有名气,不仅容貌俊丽,当时还写的一手好字,获得几次全国性的奖杯。由于她为人并不爱张扬,倒也不至于成为校园名人之类的,不过追求者却也是有一两个。
相貌姣好,有书卷气质,再加上家里的经济情况不是很好,罗燕常成为一些富二代,官二代的目标。
那时的齐重也仅仅是在大学打工,为人虽然很不错,但毕竟相貌谈吐粗鄙,没什么人接近。
由于他工作的地方,罗燕常常喜欢去那里看书练字,一些比较含蓄的追求者就经常让齐重代递情书或者是礼物。
不得不说,两人感情的积累,或许是要感谢这些人的。那时罗燕是从不收礼物的,就常常软语求齐重将那些东西都还给别人。
不过好些富二代又怎么肯拉的下面子收回礼物?这也就常常便宜了中间的齐重。齐重也就很是乐于给别人搭桥。
说来罗燕的大学算是在全国中等偏上,因此也是有好几个家里颇有权势,行事霸道的学生。
两人真正确认恋爱关系,是因为一个富二代痴缠上了罗燕。之后那富二代原本的女朋友就很是恼怒,认为罗燕落了她的面子,就对罗燕很是怨恨。
女人狠毒起来,是相当可怕的,那女的家里权势不小,狐朋狗友借着自己的男朋友也多有认识。就请了些老油条的混混学生去拿硫酸泼罗燕。
出事那天打扫完了校园里的池子,闲来无事的齐重就和罗燕聊起来今日收的礼物返还了多少,自己又收了些什么要转交礼物之类的。
大约有五六人的混混就走了过来,蛮横的想要赶走齐重。
学校里所有人对齐重的感官都是一样的,老实敦厚,也很是胆小,无论别人怎么嘲笑欺负他,都只会憨憨的笑笑,从不反抗。
但那天齐重的暴怒,不仅吓坏了在场所有的学生,还直接让学校把他赶了出去。
而罗燕一点都不觉得那时的齐重可怕,即使面目狰狞把一些混混的手脚给打断了,即使被人打的满脸是血,异常恐怖,即使发出的嘶吼让人心惊。
后来她打了电话报警,又打了急救电话,异常冷静的给赶走了混混们的齐重简单的做应急处理。那时候突然就觉得无所谓了。
浪漫不浪漫,恋爱什么的都不是很感兴趣了。只要这个男人一直在身边,自己就绝不会有什么危险。
在当时情况混乱起来前,罗燕抹了抹眼泪,吻了下满脸是血的躺在地上,仍对着她憨憨的笑着,已然不见了之前戾气的齐重,告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