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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小时後突然醒过来。无论多麽累,我都不想再困倦欲睡了。
@@我站起来,打开手提箱,开始收拾一些衣服,我的眼睛很习惯黑暗,穿过百叶窗细木板照进的亮光,足够让我看到一切。但我并不知道要在这儿待多久。我无法想到现在就回到「俱乐部」。她说了什麽呢?是摆动不定的所谓的「沈重责任」。
@@她坐起来,静静坐在那儿,手臂抱着双膝,注视着我。
@@我穿上一件白色套头衬衫、一件卡其裤,还有手提箱中唯一乾净的狩猎夹克。其实这是其中最好的一件衣服,我是说购自军方流出物资贩卖店的这件军用卡其夹克,它并没有绉得很厉害。我喜爱这件衣服,每次穿上这件衣服,总是想到世界上我去过的一些地方,例如萨尔瓦多。想到那个地方并不太好。但是开罗呢,不错。海地呢,确实很好。贝鲁特,当然很好。还有德黑兰、伊斯坦堡,以及其他几十种的奇异记忆。
@@她下了床,我看到她打开行李,取出里面的每样东西,我脑中一条紧绷的线断裂,感到很舒适。没有皮裙,也没有长统靴。她挂起豪华的天鹅绒小西装,还有紧身的睡衣,把几十双高跟鞋丢在壁橱的地板上。
@@然後,她穿上一件暗蓝色、有圆点花样的小礼服,柔和而美妙地凸显出她的角度与曲线,腕部的地方有长长的袖口,双手看起来比较长,除外还有完整的袖子,肩膀地方有小褶饰。她把布带系在腰部,使得缝边美妙地提高到膝盖上方,r房在丝服下形成两个暗黑的尖点。她并没有穿上裤袜,感谢上帝,只穿上双海军蓝皮鞋,鞋跟像冰锄。
@@「不,不要那样做,」我说。「这个城市的特色是∶在里面散步真b。我们吃完饭後可以去散步一下。地方非常平坦,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散步。穿上较低的鞋子才能散步。」
@@她说,好吧!她穿上一双天然的棕色皮制凉鞋,鞋跟比较低。她松开头发,把太阳眼镜戴在头顶上,把脸上的一些头发挡在後面,个人携带的东西由一个黑色皮袋换成一个棕色皮袋。我们准备好了。
@@「我们要到哪里?」她问。
@@这个问题令我吃了一惊。她不是要告诉我吗?
@@「嗯,到「拿破仑上的曼纳尔」,」我说。「现在是九点钟,我们也许要等一张桌子,但是我们可以在酒吧中吃一些牡蛎。」
@@她微微点头表示同意,露出不确定的微笑。当微笑持续时显得很美。
@@「你没有保留那辆轿车,有吗?」我问,走向电话的地方。「我来叫一辆计程车。」
第二十二章 艾略特 第一层
在计程车中,我们彼此没有说一句话。我不知道要对她说什麽。只感觉到与她在一起时一种怦怦然的兴奋之情,只感觉到很有趣。因为回到了纽奥良,在橡树下的「圣查尔斯街」开车到「拿破仑」,想到我们可以做的所有事情°°如果她让我们待在这儿的话。让我们,让我们,让我们。我几乎问她∶她是否时常这样做,但是我还不想问。或者也许我不会想问。
@@几年以前,当我发现「曼纳尔」餐厅时,并不需要等桌位,但是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牡蛎酒吧很挤,几乎听不到彼此讲话,但是我们还是开始享受两打半壳的牡蛎,还有两瓶啤酒。
@@「你第一次怎麽来纽奥良的?」她问,很快喝着啤酒,就像我一样,并且狼吞虎咽地吃着牡蛎。她的声音很自然,就像我们是一对约会的情侣。「我是在「俱乐部」第一次放假时发现这个地方的,」她说。「爱上了它。之後,每次我都必须离开「俱乐部」来这儿几天。」
@@「我是跟妈妈和爸爸来度假,」我说。「主要是为了玛迪。格拉斯。」啤酒与牡蛎太好了,好得不能成为人类的食物。「他们每年都要把我带离学校,来这儿度过那个星期的时间。」
@@我告诉她,我们那时待在「圣查尔斯街」套房小旅馆°°她知道这间旅馆,她说是很b的地方°°然後是在卡润乡村举行牡蛎飨宴,以及秋葵浓汤飨宴。
@@「是的,我也想做这件事,」她说。「想到卡润乡村。我有几次几乎去了这个乡村。但是我爱着这个城镇┅┅」
@@「是的,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说,吻她的脸颊。
@@「我一直在写有关纽奥良的图片故事,只是为了来这儿。」我说。那个吻是个冷不防的吻。每次我吻她,都是冷不防的吻。「待遇很差,」我说。「通常失去的,比得到的还多。但是我无法抗拒。我在最近五年写了十篇文章。」
@@「那麽,你很高兴┅┅我们┅┅我们来这儿?」
@@「你在说笑吗?」我试着要再吻她,但是她转开身体,好像她没有看到我,但实际上是看到了我。她深深啜饮一口啤酒。
@@她说,她有一次单独一人在这里度过了六星期,就在华盛顿街不远的「花园区」公寓,只是看书,以及在下午散步。是的,在这个城市散步是很b的。
我说得很对。
@@她全身软绵绵的,模样在改变。她在微笑,脸颊有一点红。
@@我想,在「俱乐部」时,她总是意识到人们在注视她,也许比奴隶会意识到的程度更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