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非烟想隔着人潮喊温沫菀听电话,扬起的手臂僵在空中,声音还在喉咙里酝酿,却蓦地刹了回去。温沫菀好像看到黎非烟的动作,张嘴说了什么,看嘴型,黎非烟辨认出她在说:等一等。
隔着车水马龙的大马路,温沫菀站在红绿灯边上,裁剪得体的米色风衣微微飘动,衣摆下露出光洁纤细的长腿,这个女人就只那么站着,就已经如此气质出众,宛如天仙。
然后,她缓缓走近黎非烟,看见黎非烟,精致的脸庞上隐隐藏了一点笑,算不上和煦温暖,却有种独特的温凉味道,舒适又宜人,那种感觉就好像,无论你置身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还是勾心斗角的职场商场,受了多大的冤枉委屈,流了多少伤心眼泪,都有她递给你一张温热的手帕,让你已经酸疼模糊的眸子,在这一刻又重获光明。
这个女人,明明地位显赫,却偏偏谦和低调,明明有上流身份,淑仪名门,却能如此平易近人,毫不做作。她不知道黎非烟曾经遭遇过的龌龊,不知道黎非烟为了生存忍耐到什么程度,这个女人只是以她的高贵,平和地凝望着她,并朝她露出
一抹看起来像是怜惜的淡淡微笑。
黎非烟忘记了脚疼,只看得见从夜色中走来的温沫菀,温沫菀把鞋递给黎非烟,是一双粉色的帆布平底鞋,黎非烟愣了愣,自从学校毕业,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碰过朴实的帆布鞋了,温沫菀看黎非烟迟迟没动,把鞋拿过来把鞋带解开,说:“虽然不好看,将就穿一下。”
黎非烟点点头,拿着鞋费力地想要蹲下来穿,无奈她的裙子太短,只弯下腰就差点要走光,黎非烟只好尝试把脚抬起来,却只能抬高小腿,这个高度根本没办法换鞋。黎非烟可怜兮兮地看着手里的帆布鞋,温沫菀无奈:“我帮你穿。”
说着便拿过鞋,蹲下来,扶住黎非烟的脚踝,说:“把脚抬高一点。”
温沫菀的手隔着丝袜传来淡淡温度,黎非烟立在凉凉夜风中感觉到了来自温沫菀掌心的微热,温沫菀正一手托着她的脚踝微微抬高,一手握住粉色小鞋,然后将黎非烟的整个脚放入鞋中,鞋的大小竟然十分合适,黎非烟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帮你看脚伤的时候大概比量过,”温沫菀淡淡说着,握住黎非烟的脚轻轻晃了晃,这才放开,站起身来说:“你试一试。”
黎非烟走了一步,脚还是疼得厉害,姿势也摇摇晃晃的,不过总算不用拖着一双残废的鞋回去了,温沫菀问:“这样能回家吗?”
黎非烟点头说:“没问题。”其实每走一步就钻心疼,不过黎非烟不想再麻烦温沫菀了。
既然黎非烟说没问题,温沫菀也就不再多费心,她放开黎非烟,黎非烟咬着牙往前挪了几步,尽管她已经努力摆正身形,但还是踉跄了几步,温沫菀看了一会儿,走上前说:“别逞强了,我送你。”
街角四周音乐嘈杂,人声鼎沸,从黎非烟身后传来温沫菀的声音却低蔼柔和,犹如春风夜骤然绽放的桃花,盈溢暖粉色魅惑,落在黎非烟心头,更犹如石溅山泉,着响清脆,余音袅袅。黎非烟看着脚上那双大小正合适的鞋,听着温沫菀的声音,忽然感觉深藏在内心的某种情绪,此刻正在酝酿发酵,蠢蠢欲动了。
现在它呼之欲出,只因为这个才认识的女人,她情夫的妻子,宛如天仙一般的人儿温沫菀。
温沫菀似乎有种神秘魅力,闲淡如风,进退自如,却总在无意间戳中你的软肋,搅得满池心水无妄波澜,久久难以平静。这样的女人,若不是道行高深,便是天生神
女,若为男子,轻易就能骗去纯洁少女的痴情爱恋,惹下数不清的□。
只是黎非烟仍然很清楚,温沫菀毕竟是与她无甚瓜葛的陌生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们还是世俗意义上不共戴天的阶级敌人——原配和小三儿。
所以这种比好感更胜一筹的感觉的确不可思议,黎非烟搭上温沫菀伸过来的手,刚转了个身,街边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至,车手翻身抓住,只一猛拽就扬长而去,黎非烟还没反应过来,那摩托车早就闪着尾灯没了踪影。
“抢人啦,强盗抢人啦。”一个小摊贩惊慌失措,他的摊子被摩托车连带着掀翻,他冲出去追了几百米。
在闹市居然当街被贼抢?今天到底是有多悲催?!
黎非烟着急起来:“钥匙手机都在包里……”
温沫菀示意她冷静,拿出手机拨了个号,说了几句,这才返回黎非烟身边说:“交警队有我认识的熟人,我已经拜托他帮忙尽力帮你追回来。”
算来包里就有两千块钱,一个手机,一串钥匙,还有化妆用品若干,黎非烟倒不心疼东西,只是没了钥匙,没了卡,今晚上哪儿住?黎非烟能想得起来的就是苏旖旎:“在南市街有一位朋友……”
温沫菀点点头,说:“上车吧,我送你去。”
黎非烟坐上副驾,看见车窗前有一尊水晶心,里面镶着温沫菀和叶南诚的照片,黎非烟说:“叶总和你很般配,郎才女貌,真是让人羡慕的一对。”这是实话,叶南诚和温沫菀站在一起就给人金童玉女的印象,至少从外型上来看是很搭的。
“谢谢,你也很漂亮。”温沫菀笑笑,看着车窗前方,一溜小风儿吹进来,她额前碎发轻扬,露出了珍珠一般光洁白净的额头,小巧精致的耳坠微微颤动,一下一下碰触着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