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对你刮目相看了,几百年来你都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这几天居然有勇气从我家劫走银角,现在还敢大摇大摆的再次进来。你当我家是不要钱的商务饭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还是没钱吃饭了?要讨两口米回去和你师父分着吃?”凌树举着从不离手的酒杯,虚晃着敬我。
我突然明白师父封印我记忆的良苦用心,很明显大部分时候什么都记不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比如曾经的死党要娶我的女友这种狗血惨剧发生时,要是我不记得,那也可以熟视无睹的离开,开始新的生活。
是啊,我不得不承认,我曾经最好的朋友就是我面前这个拿着杯子装疯卖傻的兄台。我看着他穿西装怪模怪样的样子,想起的是那些老得不能再老的旧日时光:
我和凌树从小便相识,不是因为缘妙不可言,而是因为天界的边陲小镇总是房租便宜或者能藏污纳垢一些被官方认证的坏蛋。而我和师父是坏蛋,他娘亲和他则是被他爸包下来的二奶。在比拼道德底线的年代,我和他读私塾时就开始过上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或者一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