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些谈话都是在像床垫一样附属于我的床的空地里进行的。有一次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这块地形不明的地方:我称之为乌比古奇,但是不知为什么,乌比古奇从来没有使我满意过,它太理智,太充满意义了。最好还是仍旧叫它“地形不明的地方”,这就是我打算要做的事情。人们认为空白就是一无所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空白是一种不和谐的满,这是灵魂在其中进行勘察的拥挤的幽灵世界。我记得我小时候站在空地上,好像我是一个非常活泼的灵魂,赤条条地穿着一双鞋。我的身体被人偷走了,因为我并不特别需要它。那时候我可以有r体而存在,也可以无r体而存在。如果我杀死一只小鸟,把它放在火上烤了吃掉,这不是因为我饿,而是因为我要了解廷巴克图廷巴克图:历史名城,在撒哈拉沙漠南缘。——译者或火地岛火地岛:在南美洲南部,东部属阿根廷,西部属智利。——译者。我不得不站在空地上,吃死鸟,为的是要创造一个愿望,向往我后来将单独居住的光明之国,向往怀旧的人们。我期待着这个地方的最终事物,但是我不幸受到欺骗。我在一种完全的死亡状态中,尽可能走得很远很远,然后遵循一种法则,我猜想一定是创造法则,我突然燃烧起来,开始无穷无尽的生活,就像一颗星光不会熄灭的星星。从这里开始了真正的吃人r的远游,这对我意义如此重大:不再有死的土豆片从篝火中捡起,只有活的人r,又鲜又嫩的人r,像新鲜的血淋淋的肝脏一样的秘密,像在冰上保存的肿瘤一样的知心话。我学会了不等我的牺牲品死亡,在他还在同我谈话时就吃掉他。经常在我一顿饭没有吃完就走开去的时候,我发现这不过是一个老朋友减去一条胳膊或一条腿。我有时候把他留在那里站着——一个满是臭烘烘肠子的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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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三章(1)
在这个城市里,在这个世界上的惟一城市里,百老汇是哪儿也比不上的地方,我常常来来回回地走,注视着泛光灯照亮的火腿和其他美味。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鸟类。我独一无二地生活在动形词当中,这种词我只有在拉丁文中才理解。在我从《黑色的书》中读到她以前很久,我一直和希尔达同居,她是我梦中的巨大菜花。我们一起反对婚姻上有贵贱之分的弊病,反对一些有权威性的东西。我们居住在本能的躯壳中,为神经节的记忆所滋养。绝不是只有一个宇宙,而是有百万、亿万个宇宙,把它们全放在一起,不过针头大小。这是在心灵的荒野中带植物性质的睡眠。单单是过去,就包含了永恒。在我梦中的动植物群当中,我会听到长途电话响。面目丑陋的人,癫痫病患者,把电文摞在我桌上。汉斯·卡斯托普有时候会打电话来,我们一起犯一些无辜的罪。或者,如果这是一个晴朗而寒冷的日子,我会骑上我那来自波希米亚地区克姆尼茨的普列斯托牌自行车,在室内赛车场跑上一圈。
最好的是那骷髅舞。我将首先在水池那边把我的所有部位都洗了,换好衬衣,刮胡子,扑粉,梳头,穿上我的舞鞋。感到里里外外异常轻松,我会在人群里钻进钻出一会儿,来获得合适的人类节奏、r体的重量和本体,然后我就径直朝舞池走去,抓住一大块令人眼花缭乱的r,开始进行秋天般的快速旋转。这就像我有一天夜里走进多毛的希腊人的家里,猛然撞到她身上。她似乎是深蓝色的,却又像白一样白,她是永恒的。不是只有来往的流动,而是有无尽的急流,刺激情欲的体内动荡。她像水银一般,同时有着令人愉快的体重。她有埋在熔岩之中的农牧之神的那种大理石般的凝视。我想,从外围漫游回来的时间已经到来。我朝中心动了一下,却发现我脚下的地面在移动。大地迅速地在我不知所措的脚下滑动。我再次离开大地的束缚,看哪,我手里净是流星花。我伸出熊熊燃烧的双手去抓她,但她却比沙子还要容易流失。我想起我最喜欢的梦魇,但她不像使我盗汗、使我语无伦次的任何东西。我在狂乱中开始像马一样腾跃、嘶叫。我买来青蛙,使它们同癞蛤蟆相配。我想到最容易做的事情,这就是死,但是我什么也没做。我站着,四肢僵化起来。这是如此神奇,如此有疗效,如此实用,以致我大笑起来,震动了五脏六腑,就像一只疯狂发情的鬣狗。也许我会变成一块罗塞达碑罗塞达碑:1799年在尼罗河口的罗塞达城郊发现的埃及古碑,上刻埃及象形文字、俗体文和希腊文三种文字。——译者!我只是站着等待。春天来了,秋天来了,然后冬天来了。我自动更新了我的保险契约。我吃草,吃落叶树的树根。我连着好几天坐着看同一部电影。我时常刷牙。如果你用自动武器朝我开枪,子弹就会掠过,在墙上跳飞,发出一种奇怪的嗒嗒声。有一次在一条黑暗的街上,我被暴徒打倒,感到有一把刀刺穿了我。我感觉就好像沐浴在针尖中。说来奇怪,刀子没有在我皮肤上留下任何窟窿。这种体验是如此新奇,以致我回到家,把刀子c入我身体的所有部位。更多的针尖浴。我坐下,拔出所有的刀子,我又惊奇地发现,没有血的痕迹,没有窟窿,没有痛苦。我正要咬我胳膊的时候,电话铃响了。这是长途电话。我从来不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因为没有人到电话跟前去,然而,骷髅舞……
生活在橱窗边飘过。